探险小故事(探险小故事20字)

《探险》这个故事,看下来好像应该名为“探秘”,因为整个故事,讲的是白素兄妹探索他们母亲秘密。白老大坚决不肯透露,事情牵涉极广,又复杂神秘,风格也很独特。但由于有白老大关于人心险恶一番感叹,称为“探险”,也未尝不可

要声明的是:《探险》的故事没有完,只是上半部,或许只是三部中的第一部。由于故事的发展在意料不到,写作人遇上这种不受控制的情形不多,但一旦遇上了,大都欣喜若狂,因为这种情形,可遇不可求求,替写作带来无穷乐趣,所以读者自然可以得到阅读的乐趣,故事总会有结束的,只是不在这本书结束罢了。

故事会在哪本书结束呢?在“继续探险”,也许

倪匡

一九九零年九月二日

香港

白素从苗疆回来了。

她曾说过,要留在苗疆三个月到半年结果,是五个月。在这五个月中,我们有过几次电话联络,那是离开蓝家峒,到有长途电话可以打的城镇时,和我联络的。我每次都问她:“你留在苗疆,究竟是为什么,是不是要我来帮助完成?”

白素的声音,听来相当疲倦:“你知道我是为了什么何必明知故问?”

我确然知道她为什么要留在苗疆,她说过,她是为了要“改造”那个女野人,女野人在苗语之中,被当作半人半兽的怪物,发音是“红绫”。

白素为了红绫而留在苗疆——这一点我知道,我不知道的是,她为什么要为了红绫而留在苗疆。

白素看来并没有要告诉我的意思,我也不便过问。我们太了解对方了。我知道她要是不想说,问了也没有用。而且,我更明白,她不想说,必然有她不想说的理由——必然是极充分的理由。

虽然她不说需要帮忙,但确然也有好几次,我想到苗疆去看她。尤其是温宝裕,很有点“假公济私”,一直在怂恿我到苗疆去,他正好随行也好和蓝丝相会,可是我总有许多事要做,总有一千个走不开的原因

当然,真要走,也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绊得住的,但是我总觉得,白素留在苗疆的决定十分仓猝,像是有什么不可告人之秘,我要是去了,是怕反倒对她在进行的事,有所妨碍,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近来,这种“我不知道白素在做什么事”的情形,好像越来越多了。像上一次,我和温宝裕在降头之国,和正反两派的降头师周旋的时候,我就知道,白素曾和著名的女性传奇人物兰花有过接触,曾商议过一些事。但是至今为止,她连提都没有提过,只是不否认曾和木兰作过交谈,并且说木兰花十分精采,相见恨晚。

又例如,上次,在那个必须化了装才能参加的拍卖会,我和白素曾打赌,看谁的化装术不济,会被对方认出来。那次,我化装成了一个白种人,把汗毛都染成金色,在会场紧张了半天,没把白素认出来,以为打赌输了,垂头丧气回去,却发现了白素留下的字条,说是有重要的事,未能参加打赌——她根本没有去。

可想而知,那重要的事,一定真的十分重要,可是一直到现在为止,我仍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事。

我曾向她提过抗议,把她留下的字条,直送到了她的面前,质问她:“临阵脱逃,究竟是什么事?”

白素若无其事地笑,看来绝无意回答我的质问,反倒一伸手,把字条抢了过去一下子就撕成碎片。我又道:“除非有合理的解释,不然,照你的行为来说,你输了。”

虽然是我和白素,谁输谁赢都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我们在作这样的赌赛之时,就算不是“童心大发”,也是少年心大发”。白素的好胜性相当强(越是平日温柔的人,好胜心强起来,也格外令人吃惊),我估计她不肯认输,会把临阵脱逃的原因说出来。

我自认我这样的“逼供”技巧,十分高明——实际上,也确然起了一定作用,因为白素在听了我的话之后,半转过身去,过了一分钟之久,她才道:“没有合理的解释,我认输了。”

她说得十分沉重,我倒反而为了要缓和气氛,而打了几个哈哈”,自然,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所以,我不知道她去了做什么。

这次,她为什么要为一个被苗疆灵猴养大的女野人而留在苗疆,我也不了解。

不错,那女野人红绫,可以说是一个奇迹,十分值得研究,也值得使她逐渐回复正常,可是这事交给蓝家峒的十二天官去做,已绰绰有余,何必要亲自留在苗疆呢?

在我押着温宝裕离开苗疆时,也曾问过她这个问题。她分明左右而言他,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我要教她讲话,她不能只会讲苗语。”

当时我没有追问下去,因为我看出白素在掩饰着什么。当你看出别人在掩饰什么时,再追问下去,非寻根究底不可,是一件十分无趣的事,虽在至亲好友之间,也是可免则免。

我只是咕噜了一句:“女野人要是能学会说苗语,已经很不错了。”

那是我确实的想法,因为女野人红绫,可以在苗疆生活,蓝家峒的十二天官,就除了“布努”这种苗语之外,不会其它语言,他们也生活得很好

“不知道白素在做什么”这种情形,我当然不是很喜欢,所以,等她打电话告诉我,她已经在机场很快就可以回来时,我有打算,见了她之后,要好好解决一下这个问题,不然,这种例子越来越多,就真的不妙了。

我到机场去接白素,白素一出现,在她身边的,是两只相当大的行李箱,而且,看来十分沉重,白素推行李车,推得相当吃力,我连忙奔过去,和她一起推动行李车,也显著地感到沉重。

说了一句:“好家伙,什么东西那么重?”

白素笑而不答,我正想趁机说:“又要故作神秘,你有太多的事我不知道了。”

可是当我向她看去,看到分别五个月的她,虽然风采依旧,可是神情之中,有一股难以形容的惘然之感,那是我以前从来未曾发现过的。

使我十分吃惊,也十分担心,也感到在这样的情形下——假设她有重大的心事,我就不应该去打扰她,等到时机成熟时,她自然会告诉我,我应该相信她的判断力和决定力,因为我毕竟是她最亲的亲人

所以,我把要说的话,硬生生咽了回去,只是不住向她问苗疆的事,她也一一回答。

等到把两只大箱子搬上车子时,白素才道:“这两只箱子里有点录影带,希望你能认真看一看。”

我连想都没有想,就一口答应,又顺口问了一句:“录影的内容是什么?”

白素答道:“红绫的生活剪影。”

呆了一呆:红绫生的活剪影。这个女野人的生活剪影,和我有什么关系呢?白素为什么要我“认真看一看”?我向白素望去,却也无法在她的神情之中,得到任何一步的线索。

回到了住所,把两只大箱子搬进去,白素以第一时间,把箱子打开,我向打开的了的箱子一看,伸手指着箱子,张大了口,说不出话来,双眼发直,望定了白素。

我虽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是我可以肯定白素一定明白我的意思。

在那两只大箱子之中,全是满满的盒状录影带,就是大家十分熟悉那种,看到盒子外都标明,每盒是一百八十分钟,我估计超过一百盒。

那么多录影带,若是要“认真看一看”,那得花多少时间?就算录影带的内容极有趣,也是一桩苦事,何况那只是“红绫的生活剪影”。

白素深知我的性格,不适宜做这种事,所以我只要张大口望着她,她就可以知道,我的抗议虽然无声,可是却强烈无比

我的抗议有了效,白素叹了一声:“一共是一百五十二盒,每天一盒,你可以看到这五个月之中,红绫的显著变化。”

我仍然维持着原来姿势,白素又叹了一声:“你若是真的没有兴趣,可以快速把录影带卷过去。”

我知道,白素这样说,已经可以说是最大的让步了,我耸了耸肩,白素忽然笑了起来:“我替你找一个人,陪你看。”

我把她抱近身边:“你?”

白素笑:“我当然要看——我是百看不厌的,另外一个人是——”

她说到这里,已传来了温宝裕大呼小叫的声音,他在叫着:“有朋自苗疆来,不亦乐乎。”

一面叫着,一面跳了进来,捉住了白素的手,用力摇着,他看到了两大箱录影带,又叫了起来:“这是什么?苗疆实录?”

白素道:“可以说是,你一定有兴趣看。”

温宝裕全身都在笑,搓着手,连声叫:“快。快放来看。快放来看。”

我看到录影带盒上,全有着编号,我向其中写着“一”字的一盒,指了一指,温宝裕立时将之取起来,走向电视机。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温宝裕不是一个人来的,胡说跟着也进来,只是他的沉静,和温宝裕的喧闹跳腾,形成强烈的对SG比,所以几乎使人不觉得他的存在

当我看到了他,他才说了一句:“小宝要我来看看苗疆风光。”

我看到温宝裕这样兴高采烈,就提醒他:“全是女野人红绫的生活剪影,你别太兴奋了。”

温宝裕向白素一指:“卫夫人告诉我,蓝丝对红绫很有兴趣,也有很多她的镜头,足可以慰相思之苦。”

这小子是豁出去了,连“相思之苦”那么肉麻的话,居然也公然宣诸于口。

白素只解释了一句:“这是你们离去之后的第二天所录影到的情形,我花了一天的时间,去购置录影的设备。”

这时,电视荧光屏上,已经有了画面,人、物、环境,我和温宝裕到过苗疆,看来自然十分熟悉,可是对胡说而言,却是新鲜之至。

胡说看到了红绫的面部特写时,发出了“啊”地一下惊呼声:“她有一双精灵的眼睛。”

白素道:“是,她聪明之极,学习一切,上手之快,出乎意料之外。”

接着,看到了蓝丝,温宝裕手舞足蹈,几乎没有要把电视机拥在怀中。

蓝丝拿着一只竹筒制的碗,碗中有黑糊糊的一碗不知什么东西,她正用一种十分原始的方法,在喂红绫吃那种东西——她用手指,拈起那黑糊来,放进红绫的口中,红绫十分顺从,吃得津津有味

小时的录影带,确然全是“红绫的生活剪影”——要说明的是,第一卷“编号(一)”,我是从头到尾,耐着性子看完的。

一来,因为那是第一卷,二来,有相当多时候,红绫和蓝丝在一起,温宝裕看得津津有味,三来,要是连一卷都不看完,怕白素会不高兴,四来,才开始看红绫的生活情形,也相当有趣。

而从第二卷开始,我就没有这样的耐心了,不过,只要我一看录影带,白素就陪在我身边。作旁白解释,他的耐心之强和兴致之高,令人吃惊。

当红绫在吃这种黑糊糊的东西时,白素解释:“那是十二天官和蓝丝合力炮制的灵药,吃了之后,可以使身上的毛发,回复正常。”

红绫这时穿上了比较正式的衣服,看来她对穿上衣服不是很习惯,可是又十分喜欢,不住用手去拉扯着衣服,蓝丝和白素,已迫不及待开始在教她说话,先教她说五官的名称。

的确,红绫学说话相当快,第一盒录影带,记录下来的只是一日之间的事,等到天色黑下来的时候,她已经可以字正腔圆地说“眼睛”、“耳朵”、“鼻子”等等了。而每当她说对了,得到了白素和蓝丝的嘉奖时,她就十分高兴,发出大笑声来。

那是真正笑声,不是吼叫声——温宝裕听到了她的笑声之后,大是感慨:“我第一次听到她发出笑声,就知道她是人,别的生物不会有笑声,而且,她的笑声,听来还十分豪爽。”

是的,红绫发出的笑声,十分豪爽,不但豪爽,简直是肆无忌惮,只有一个毫无机心的人,才会有这样毫无保留的声音。

当她笑得高兴时,她还会蹦跳,一跳老高,弹跳力之强简直不可思议,有两三次,她忽然伸手搂住白素,抱着白素一起跳起来,也是可跳高超过一公尺。

至于她自己跳跃的时候,可以轻而易举,抓住离地三公尺的树枝

在录影带中,自然也可以看到,围在红绫身边的苗人,包括十二天官在内,莫不瞪着红绫,神色骇然。

白素的旁白是:“十二天官十分用心,他们都承认了红绫是人,是一个从小遭到了意外,流落在苗疆,给灵猴收养了的人。”

第一卷录影带,就在这样的情形下看完,三小时的时间并不算长,温宝裕意犹未足:“第二卷,再看。”

白素道:“第二天一早,蓝丝就离开了,所以从第二卷起,就没有她。”

温宝裕大是失望,把第一卷录影带取了出来,在手上抛上抛下,白素看透了他的心意:“你可以拿去翻录,再把原带还我。”

温宝裕大是高兴,一声长啸,向胡说一挥手一阵风也似,向外掠去。

胡说忙跟到门口,向我道:“卫先生,我怕没有时间看那么多,你看完之后,把内容告诉我们。”

我一面答应着,一面立时向白素望去。

我的目的十分明显,是在询问白素,是不是可以免役,请她把内容告诉我。

可是白素却避开了我的目光,显然她仍然坚持她的意见,要我一卷卷看下去。

从第二卷起,一直到第一百五十二卷为止,我自然无法详细叙述每一卷时的情形——真要那么做的话,要花许多万文字来记述,我只好简略地说一说。

先说我看录影带的情形,一共超过四百五十小时,就算我每天花十小时来看,也要看一个半月,所以,在很多情之下,我不理会白素显著的不满,是用快速前卷的方式略过去的。看过录影带的人都知道,在快速前卷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画面的,只不过跳动不定和没有声音而已

被我略过去的部分,大多数是红绫学习语言的过程——她虽然学得很快,可是过程总也很闷人。

就这样,我也足足花了十二天,每天几乎废寝忘食,才把全部录影带看完。

看完之后,我也不禁呆了半晌,因为这五个月,发生在红绫身上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大约是在十天之后,红绫身上的长毛,就开始大量脱落,才开始的情形,相当令人吃惊,因为是一片一片脱落的,并不是全部由密变疏,就像是忽然被剃去了一块样子,比全身长毛的时候,还要难看。

才一看到这种情形,我不禁吓了老大一跳,失声道:“这女孩子,变得比全身是毛还要难看,这怎么得了……”

白素大有同感:“开始的时候,我也着急,看下去,你就放心。”

我没有再说什么,白素在略停了一停之后,又道:“你对她倒也很关心。”

我笑了起来:“你为她留在苗疆,照顾这女野人,要是把她弄成这么难看,那是你的失败。”

我的回答,用意十分明显——我只是关心白素的成败,并不是关心红绫。

白素听了之后,没有再说什么。在红绫身上的长毛,大片大片褪下来的时候,她的样子,真正难看之极,可是褪了长毛之后的皮肤,先是呈现一种十分难看的肉红色,但过了三四天,就渐渐变成了正常的颜色

我看到这一部分的时候,又略有意见发表:“很显然,她是亚洲人。”

白素同意:“范围可以缩得更狭窄一些,她是黄种人。”

我点了点头,亚洲人的范围比较大,印尼有大量的棕种人,印度有雅利安白种人。黄种人的范围就狭窄得多。我试探地道:“可以缩窄为中国人。”

白素却没有回答。

在那十来天之中,红绫的外形在改变,她的内在,也在改变,她学习语言的能力,十分惊人。一定是白素和十二天官同时在教她说话,白素教的,是中国的北方话,十二天官教的自然是属于苗语族系的“布努”。

即使对一个正常的人来说,同时学习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何况红绫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语言,她的发音组织,更适合咆哮呼叫,对于言语的复杂音节,对她来说,应该艰难之极。可是,正如白素所说,红绫有过人的智力,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她学得极快,而且,她知道看到什么人,该使用哪一种语言。

这种情形,看得我目瞪口呆。

白素的说法是:“红绫的脑部,二十年来,一直在渴求知识,人类知识,可是她却得不到,一旦得到了,她吸收知识的能力之强,真叫人吃惊,想不到一个野人,连一身长毛都没有掉清,就可以说简单的会话了。”

我也叹为观止:“而且是两种不同的语言。”

当然,我也不忘赞扬白素:“难得你一见她,就看得出她是可造之才。”

白素现出十分高兴的神情。

在录影带中可以看出,红绫对白素十分依恋,几乎寸步不离,有几次,显然是白素为了方便摄影,要她后退几步,可是红绫却踟蹰着不肯后退。

大约一个月之后,红绫头脸上的长毛,已经褪尽了,只留下该生长头发地方,有寸许长的头发,看来又密又硬,和她的脸型,相当配合

她的左颊之上,有一道疤痕,想来是她在和灵猴一起生活的时候,不知在什么情形下碰撞受伤所留下来的。除此之外,她头脸上没有什么其它的疤痕,可以说是一个奇迹了。白素替她拍了很多特写,她当然说不上美丽,可是浓眉大眼阔嘴,却也有另一股难以形容的爽朗和英气。尤其是她的一双眼睛,目光炯炯,叫人不敢逼视,十分特别。而且她的双眼之中所透露的那种精灵的光芒,叫人绝猜不到她在不久之前,还是一个只懂得吼叫的野人。

她的眼神,甚至充满智慧的狡黠。

在这期间,白素也教她拳脚功夫——在这方面,红绫的进境更快,动作再复杂,一学就会,难度再高,对她来说,都不成问题。

两个月之后,她身上的长毛,尽皆褪去,再也没有野人的痕迹,苗寨的妇女,也敢和她亲近,有一卷录影带,拍的是苗女打扮红绫的情形。

女性毕竟是女性,平时跳腾不定,没有一刻安静,连坐着的时候,也会忽然姿势改变,可能整个人都会跳起来,这时,居然坐着一动不动,任一众妇女,替她装扮,可知她也喜欢自己变得美丽。

苗家妇女按苗人的传统服饰装扮红绫,扮好了之后,我看了也不禁喝了一声采——红绫看来,精神奕奕,绝不比蓝家峒的其她苗女差。

我叹了一声:“好家伙,简直是脱胎换骨了。”

白素一扬眉:“这不算什么,她还会有更大的改变。”

我向白素望去:“你进一步的计划是——”

白素笑而不答,我突然感到十分不妙,一下子跳了起来,伸手指着她。由于我心中所感到的“不妙”,简直是不妙到了极点,所以令得我一时之间,只是指着白素,却说不出话来。

白素的反应也很怪,她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偏过头去,不再看我,由得我指着她。

我想说什么,可是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就放下手来。

我什么也不说的原因,是由于我想到,事情可能不至于这样不妙。

而且,就算事情真是那样不妙,如果那是白素的决定,我也没有能力改变,还是不要说什么的好。

在接下来的录影带中,红绫的进展,更是一日千里,她可以和白素进行十分有系统的对答了。

白素开始在盘问她童年记忆

这一大段,很惹人注意,白素不断在诱导红绫,希望红绫说出她是如何来到苗疆,和灵猴在一起的,也看得出红绫完全明白白素的意思。

可是红绫却说不出所以然来,她现出一片惘然的神情,不住重复:“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和灵猴在一起的。”

白素的问题,甚至十分残忍:“你不会一出生就和灵猴在一起,想想,想想你最早的记忆。”

每当听到白素那样说的时候,红绫就会发怔——她自然不单是发怔,而是真的在苦苦思索,那对于一个才学会如何运用脑部活动来进行思索的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这一点,在她的神情上,可以看得出来。在好些镜头,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有老大的汗珠,自她的脸上渗出来。

每当有这种情形,白素就替她抹汗,把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

红绫的体型,比白素壮健得多,可是在这种情形下,她却十分享受白素对她的亲热,咧着嘴,现出极其满足的笑容来。

这大约已是三个月之后的事了。

我看到白素一再逼红绫回忆,而红绫显然感到痛苦,我有点反感,第三次提出:“你这样问她,并没有用处,她可能在根本还没有记忆能力的时候,就已经和灵猴在一起了。”

白素默然不语,神情沉思

(此处“神情沉思”似乎应为“神情沉重”。)

我在她的后脑上轻轻拍了一下:“以你的聪敏伶俐,人间也算罕有的了,你能有的记忆,最早,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

白素对这个问题,回答得十分认真,过了好一会,她才道:“两岁多,三岁不到,我记得最早的事,是爹带我去和他的一些朋友聚会,他的那些朋友,都是平时和他玩惯了的,一见了我,决定和他开一个玩笑——”

白素说到这里,我不禁直了直身子。

这件事,我知道,白素早就向我说过,而且,也不必那么模糊地说什么“两岁多三岁不到”,而是可以肯定的,那年,她两岁八个月。

我赞白素聪敏伶俐,倒不是肉麻的恭维,而是真的,她两岁就会说话,两岁八个月,已能背诵好些诗词了。白老大带着她去向朋友炫耀,那五六个朋友和白老大开玩笑,其中的一个,先一把抱了白素过去,将她高举了起来,突然将她整个人,向另一个人抛了过去。

另一个把她接住,又抛给了别人——这些人全是身负绝顶功夫的人,把一个小女孩子抛来抛去,自然不当一回事。

白老大在一开始,还沉得住气,知道自己也曾教过白素一些拳脚功夫,白素的胆子,也一向极大,所以只是笑嘻嘻地看着

可是,那些人把白素越抛越高,越抛越远,白素自始自终,一声也没有出过,白老大就沉不住气了,先还打着哈哈,要各人停手。

可是各人看出白老大发了急,如何肯停手?格外玩得起劲,逼得白老大终于出了手,大显神通,一招“八方风雨”,拳脚兼施,身形如飞,把那五六个人一起逼了开去。

正待一伸手去把自半空中落下的白素接在手中时,白素却在半空中一个“鲤鱼打挺”,接着一式“平沙落雁”,轻轻巧巧,落了下来,笑盈盈地,了无惧色,还朗声说了一句:“原来人会飞,那么有趣。”

白老大在叙述这段往事之际,最后说:“我过去,把她一把搂在怀里,登时觉得,天地之间,再也没有比她更可爱孩子了。”

白素则说:“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是这样说自己的孩子的。”

白老大却十分正经:“你不然,你就是那么特别,后来我抱住了你打转,你还在耳边安慰我,说以后再有这样的情形,叫我不必怕。”

当时,我和白素新婚不久,我高举双手,叫了起来:“我不相信一个三岁的孩子会这样镇定。”

白老大呵呵笑:“不是三岁,是两岁八个月。”

(这是一段往事,这时我详细写出来,一则是为了事情的本身,相当有趣。二来,是其中还有一些关联,十分值得注意之故。)

(那是白素还是幼儿时的事,很久之前的事。)

白老大说了之后,又指着我:“你娶到这样的老婆,是你一生的福份。”

这句话,我自然同意,所以也不顾白老大就在身前,一把拉过了白素,不肯放开她。反正白老大性格开放,绝不以有为什么不对——有些上年纪的人看不得儿辈和异性亲热,那是传统的一种心理变态。

我记得十分清楚,当时的气氛,甜蜜之极,说这些的时候,是在一艘船的甲板上,只有我们三个人,说笑喝酒,谈天说地,何等愉快

可是我只说了一句话,就把整个气氛,完全破坏了

当然,我是绝未曾料到一句普通的话,会起到这样的坏作用的,要是知道,我也绝不会说出口了。然而,我也不是全然无意,多少也有一点故意的成份在内——看我叙述下去,各位自会明白。

当时,我指着白老大:“幸好你武功高,能把那几个人逼开去,要是白素的妈妈也在,只怕她女人家,就会忍不住要惊叫了。”

就是这么一句话坏了事。

时空交错,在我看录影带,看到白素屡次要红绫回忆幼年时的情形时,只是问了她一句“你最早可以记起什么时候的事来”,她就说起这件被人抛高的事来,她说她可以十分清楚地记得这件事,不但是当时人在“腾云驾雾”时的感觉,而且也记得落地之后所说的话。

就是因为今时今日,问了白素这句话,牵扯到了白素儿时的事,也牵扯出了在船上,白老大、白素和我,听白老大讲这件事的往事。

北方人称往事叫“陈谷子芝麻”,可是我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一直把听我叙述的人,当作朋友——这些往事,既然都和我,和白素有一定的关系,自然也会感到兴趣的,尤其是多年来的老朋友,必然不会怪我在往事之中打圈子的。

当时,我提起了白素的妈妈,一半是顺口,想起了这种惊险的情形,白老大是非常人,尚且沉不住气,若是妇道人家,必然会大惊失色。

另外一半,是那时,我认识白老大,白素的家人,和白素结婚,都好几年了,可是却从来没有见过白素的母亲。非但没有见过,连提都不曾听任何人提起过──白老大不提起他的妻子,白素不提起她的母亲。

是一种十分怪异的现象──现在我年纪大了,自然知道,有这种怪异现象的发生,自然是有不可告人的隐秘的缘故,而且,这种隐秘,也绝不欢迎他人提起的。我虽然已娶白素为妻,但是根据中国的传统,我始终是白家的外人,中国有许多家庭技艺和隐秘,就有“传子不传婿”的规定。

可是当时我年纪轻,在认识白素不到三个月,主当现了这个怪异的情形,就问白素:“怎么一回事,你家里有个隐形人……”

白素何等聪明,一听就知道了:“你是说我的妈妈?”

我点了点头,白素叹了一声:“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妈妈是什么样子的人,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怎么样,全不知道。”

我更是讶异:“这像话吗?难道令兄妹从来不向令尊发问?”

白素又呆了半晌,她发怔的样子,十分动人,也十分令人怜惜,所以我不住在她颊上轻吻着。

(看,陈年往事,也很有风光旖旎的一面。)

白素终于发出了一下叹息声:“自我懂事起,我就问过,有时是我一个人问,有时是和我哥哥一起问,可以爹只是说同一句话:等你们大了再告诉你们。”

急忙道:“现在你们都长大了啊。”

白素并没有理会我的这句话,自顾自道:“爹对哥哥相当严,可是对我,真正是千依百顺,可就是这件事,他不肯做,不论我怎样哭闹、哀求、撒娇,他都是这句话,等我大了才告诉我。八岁那年,我为了想知道自己妈妈的情形,就绝食威胁。”

我听到这里,不禁又是骇然,又是好笑,伸了伸舌头:“不得了,那是继甘地为印度独立而进行的绝食之后最伟大行动。”

白素瞪了我一眼,像是我不应该开玩笑,我忙作了一个鬼脸,表示歉意。

白素续道:“爹见我怎么也不肯吃东西,他就寸步不离,和我一起饿──”

我听到这里,大叫起来:“那不公平,他……那时正当盛年,又会绝顶武功,一个月也饿不坏他,你可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

白素幽幽地道:“你都想到了,他会想不到吗?到了第三天,我仍然不肯进食,已经站也站不直了,他就说,我能顶三十天,你连三天也顶不住,这样吧,公平一点,一日三餐,你少吃一餐,我就戮自己一刀。”

我大是骇然,难怪白素刚才怪我不该开玩笑了,因为白老大是说得出做得到的。

白素道:“爹说着,就翻手抓了一柄匕首在手──他有一柄十分锋利的匕首,一出手,就向大腿上刺了下去,我伸手去抓,哪里抓得住,刺进了一半,血溅了出来,我又惊又恐,抱住了他大哭:‘不就是要你告诉我……我妈妈的事吗,何至于这样。’”

白素说到那时候,仍不免泪盈于睫,可知当时她抱住白老大之际,是如何伤心

白素停了一会,才又道:“爹也抱住了我,说的还是那一句话:等你们大了,才告诉你们。”当时,我听得兴趣盎然,也暗自在心中作了种种的猜测和假设,但因为事情涉及白素的父母,而且设想之际,总难免有点不敬之处,所以我一直藏在心中,没有公开出来过。

白素道:“从那次起,我再也没有问过,哥哥知道了这件事,和我商议了很久,也主张不问,等我们长大了再说。”

我道:“令尊不说,他在江湖上有那么多朋友,全是你们的叔伯,可以问他们。”

白素叹了一声:“是,爹很有些生死之交,有的是从少年时就混在一起的,爹的一切生活,他们一定知道。我还怕一个人去问不够力量,是联合了哥哥一起去的,几乎对每一个前辈都声泪俱下。”

本来想问“结果怎么样”的,但一转念间,就没有问出来,因为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白素显然还未曾解开这个谜,那当然是没有结果了。而更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白素当然已经长大成年了,她已经是我的妻子,可是她仍然不知道她母亲之谜,是白老大食言了,还是又发生了什么意外,这也是我急切想知道的。所以,可以不说话,我自然不再说。

白素缓缓摇了摇头:“那些叔叔伯伯给我们问得急了,甚至指天发誓,说他们真的不知道——竟像是我们两人,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一样。”

我想问一句,会不会两兄妹是白老大收养的呢?可是还是想了一想,就没有问出来,因为白素是我的妻子,我也见过白奇伟和白老大,三个人之间,十分相似,白奇伟尤其酷似乃父,遗传因子在他们兄妹之间,起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若不是亲生骨肉,不会有这种情形。

白素显然知道我在想什么,所以她道:“我们也曾怀疑父亲是不是我们的亲生父亲,但是我们都十分像父亲,这种怀疑,自然也不能成立。问来问去,只问到了一位老人家,是最早见过我们的。”

我听到这里,就迫不及待地问:“这老人家怎么说?”

当时白素侧着头,想了一会,像是在回想那位老人家所说的每一个字。她道:“那老人家说,你父亲云游四海,结交朋友,行踪飘忽,经常一年半载不见人影,我记得,是十四年前——”

白素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才又道:“那年,我刚好是十四岁。”

白素这样讲,也就是说,那位老人家说起的,是白素出世那年的事。

白素继续转述那位老人家的话:“老人家说:我记得是十四年前的事,你今年十四岁了吧。小伙子应该是十六岁了?日子过得真快,我们都老了。”

老人家口中的“小伙子”,自然是白奇伟,因为他们是兄妹联合出动的。

老人家说话不免罗嗦,在感叹了一阵之后,又道:“我初见你的时候,你还在襁褓之中,一张小脸,白里透红,小伙子才会说几句话,身子倒是很粗壮的,我也曾向令尊问了一句:嫂夫人呢?怎么不请出来见?”

老人家说到这里,也现出了怪异莫名的神色来,停了好一会才继续下去:“我和令尊是那么深的交情,怎么也想不到,我说了一句那么普通,又合情合理的话,令尊会突然大怒,他一翻手腕,就掣出了一柄匕首来,青筋毕绽,脸涨得通红,大喝:是我的朋友,再也别提起这两个孩子的娘,要不,现在就割袍绝交。”

老人家双眼睁得极大,神情骇然:“在这种情形下,我还能说别的吗?只好连声道:不提,不提。不提就不提,一辈子再也不提。”

白素兄妹两人听得老人家这样说,不禁面面相觑,知道问不出什么来了。

可是老人家又作了一点补充,倒令他们多少有了一点线索。

老人家看到兄妹两人失望的神情,不免叹息:“在江湖上讨日子的人,讲的是一个‘信’字,答应过不提的,自然不能再提,我后来和很多老朋友,背着你爹,大家讨论过这事,都一致认为,白老大可能在女人面前栽了跟斗,他是个好胜性极强的人,所以就再也不愿人提起了。”

老人家又安慰白素兄妹:“令尊说等你们长大了就告诉你们真相,那也没有多少日子了。”

白素兄妹无可奈何,正要向老人家告辞的时候,老人家又道:“我那次见到你们兄妹两人,令尊才远游回来,他是三年出发的,先是到四川去,和当地的袍哥联络,陆续有人在四川各地见过他,后来,足有两年,全无音讯,我见到他的时候,只觉他满面风尘,显然是远行甫归,连说话也有四川音,小女娃——那就是你,颈间还套着一个十分精致的银项圈,看来也像是四川、云南一带的精巧手工。”

白素两兄妹连忙问:“那么说,我们的母亲,有可能是四川女子?”

老人家摇头道:“那就不知道了,令尊足有两年不知所踪,谁知道他和什么地方的女子成了婚配?”

算是唯一的线索,但是也一无用处,无法对解开谜团起作用。

我用眼色表示心中的疑惑,因为我不知白老大用什么方法,可以令谜团维持到白素兄妹成年

白素道:“在见完了那些叔叔伯伯之后,我和哥一起去问爹,哥问的是:‘爹,什么时候,才叫做成年?我今年十六岁了。’爹答得十分认真,而且肯定:‘十八岁,可以说成年了。’哥和我互望了一眼,心想,再等两年就成了。”

白素说得很详细,我耐心听着,这是他们白家的怪事,我自然大有兴趣。

白素吸了一口气:“哥哥终于十八岁了,他过生日那一天,爹十分隆重,请了许多在江湖上有身份有头脸的人物来,把哥哥介绍出去,以后在社会上立足,好有个照应,哥哥和我商量过,强忍着,一直到深更半夜,只剩下我们父子三人了,哥哥才又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

我听到这里,失声道:“白老爷子这可不能再推搪了,一定得说出秘密来了吧。”

白素苦笑:“哥哥才问了一半,爹就作了一个阻止他再说下去的手势说道:‘你成年了,你妹妹可还没有成年。’我一听,忙道:‘我可以不听,你说给哥哥一个人听就可以了。’我说着,转身就走。”

我拍掌道:“好主意,令兄若是知悉了秘密,自然会说给你听。”

白素瞪了我一眼,像是我想得太天真了。我摊了摊手,表示不明白白老大如何再推搪。

白素叹了一声:“爹一听,就叫住了我,对哥哥道:‘你成年了,你妹妹还没有成年,我要是告诉了你,你们兄妹情深,你一定会告诉她。可是你一知道之后,也会明白事情是绝不能告诉她的,那必然令你们兄妹疏远,感情大起变化。’我们想不到他会这样说,都傻了眼。”

我也大是不平:“这简直是撒赖了。”

白素苦笑:“爹自己也知道有点说不过去,所以又向我们动之以情,他又道:‘而且,这……事,是我有生之年,绝不愿再提起的,你们一定要追问,我没有法子,可是总要你们体谅一下老父的苦处,这事现今说一遍,两年后小素成年了,再说一遍,那会要了我的老命,你们又于心何忍。’他说到后来,虽然没有落泪,可是也已经双眼润湿了。”

白素说到这里,呆了一会,才又道:“爹那时正当壮年,他为人何等气概,平日意态豪迈,龙行虎步,只听到过他响遍云霄的纵笑声,和睥睨天下英雄的狂态,几时曾见过他这等模样来?我和哥哥当时就抱住了他,答应等我成年了一起睡。”

我用力拍了一下大腿:“你们上当了。”

白素笑得很佻皮:“自然,事后一想,我们也明白了,我心中暗骂了爹一声‘老狐狸’,这是我对爹的第一次不敬。”

我哈哈大笑:“一之为甚,其可再乎?”

我的意思是,对父亲的不敬,有了第一次,难道还可以有第二次吗?

白素没有立时回答,我接上去:“两年很快就过去,白大小姐,终于十八岁了,自然,白老大也有十分隆重的安排,等到夜阑人静,两兄妹自然又该发问了。”

白素闭上眼睛一会,像是在回想当时的情形,过了一会,才道:“那一晚,是爹主动提起的,他把我们叫进小书房,我紧张得心头乱跳,因为很快就可以知道自己生身之母的秘密了。”进了小书房之后发生的事,白素、白奇伟、白老大三个人之间的对话,后来,白奇伟也向我说过,和白素的叙述,完全一样。他们两兄妹对那一晚发生的事,印象十分深刻,所以细节都记得十分清楚。

进了小书房,坐了下来,兄妹两人互望一眼,心中十分紧张,白老大先点着了一支雪茄,喷了两口,长叹一声,现出十分疲倦的神情,又伸出大手,在他自己的脸上,重重抚摸了一下,开口道:“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等你们成年吗?”

兄妹两人齐声道:“我们成年了,自然会懂事。”

两人知道,关于自己的母亲,一定有极大的隐秘在,不然,白老大不会那么不愿意提起,直到那时,在他的口中,绝未曾冒出过类似“你们母亲”这样的话来过。

白老大点头:“是啊,年纪大了,不一定懂事,只有成年人,才懂事,不懂事的,就是未成年。”

兄妹两人心知父亲不是说话转弯抹角的人,心中都想:或许是由于他实在不愿提起这件事,所以拖得一刻便一刻,若是催他,那变成相逼了,所以两人都不出声。

白老大又长叹一声:“和懂事的成年人说话,容易得多——实告诉你们,你们想知道的事,我绝不会告诉你们。”

白素兄妹两人,不论事先如何想,都绝想不到父亲竟然会讲出这样的话来。

多少年的等待,就是等的这一刻,可是到了这一刻,白老大居然迹近无赖,说出这样的话来。

刹那之间,白素只觉得委曲无比,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有那么难过的感觉,而且这一次,又是她十八岁的生日,是她作为成年人的开始,是不是要尝到那么伤痛的感觉,是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必须代价呢?

白素的第一个反应,是“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泪如泉涌。

白素是一个十分坚强的女子,她绝不轻易流泪,可是当她向我说起那晚上在小书房中发生的事时,她仍然十分激动,仍然泪盈于睫。她道:“你想想看,给人欺骗的感觉是多么难受,日思夜想,以为自己想知道的,有关自己母亲的秘密,可以揭晓,但结果却是遭了欺骗,而骗自己的,偏偏又是自己的爸爸,最亲的亲人,我在那种情形下痛哭失声——”

她说到这里,我就立即接了上去:“是自然的反应,再自然不过了。”

白素听得我这样说,紧紧握住了我的手,那时,她仍然由于情绪激动,手心冰凉,而且冒着汗。

把时间回到白素十八岁生日的那天,把空间回到小书房中。白素“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白奇伟面色黯青,在那一刹之间,虽然亲如父子父女,但是可以肯定,白素兄妹对白老大,也有一定的恨意。

白奇伟没有哭,只是紧紧地咬着牙,额上青筋暴绽,急速地喘着气。

白奇伟对白老大的恨意,可能在白素之上,白素那时,一面哭,一面心中不断地在叫:骗子。骗子。

那是她对父亲的第二次“腹诽”,自然大是不敬,可是在那样的情形下,也是难免的了。

而白奇伟是男孩子,遭到了父亲这样近乎戏弄的欺骗,心中不但难受,而且愤怒,他的性格十分高傲,受了这样的刺激之后,有一个时期,行事十分任性,甚至接近乖张,不近人情,像是故意做给他老子看的,白老大自然心里明白,但也无可奈何。

我和白奇伟初相识的时候,就处在完全敌对的地位,几番拚斗,都是你死我活,生死一线的真正决斗,这一切,我早记述在《地底奇人》这个故事之中了——而现在所说的,白素十八岁生日,小书房中发生的事,还在《地底奇人》这个故事之前。

当时,白老大的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知道自己这番混赖的话一出口,实在也必然难以接受,而且不会谅解。这时候,他能运用得最有效的武器,自然是他作为父亲的权威。

中国人的家庭之中,父亲的权威,确然可以起很大的作用,白老大向白素兄妹看了一眼,暴喝道:“干什么?一个放声痛哭,当老子死了?一个攥紧了拳头,是不是想打老子?”

白素哭得伤心,根本无法反驳,白奇伟咬紧牙关,只怕一开口,说出来的话会十分难听,所以也不出声。白老大一掌,拍在一支茶几之上,这一掌,他还真用了大力,“哗啦”一声,将一张紫檀木茶几,拍得四分五裂,他又大喝道:“以为你们成年了,谁知道你们还是那么幼稚,白费了我多年养育你们的心血。”

白老大责备得声色俱厉,他以为在自己的盛怒之下,白素兄妹自然噤若寒蝉,再也不敢出声了,他准备再骂上几句,就“鸣金收兵”,心想白素兄妹一时气愤难平,过一时期,就会没事了。可是,白老大却对他一双儿女,估计得太低了。

白奇伟和白素那时,年纪虽然还轻,可是性格才能,早已形成,他们在一听了白老大的话之后,一个失声痛哭,一个呆若木鸡,全然是由于实在意料不到,感到了极度的委曲之故。

等到白老大暴怒,直斥的时候,他们反倒从极度的惊惶失措的情形之中,镇定了下来,知道事情不是靠哭和发呆可以解决,必须抗争。

一想到了要抗争,白素兄妹,自然有无限勇气,最出于白老大意料之外的,首先反倒是平时对父亲顺从得叫人心疼女儿先发难。

白素陡然止住了哭声,她的声音之中,还充满了哭音,气息也不是十分畅顺,可是她的态度,却坚决无比,她陡然叫了起来:“不行。是你自己答应的,等我们成年,就把一切告诉我们。”

白奇伟这时,也陡然叫了起来:“虎毒不吃儿,你却连自己的儿女都要骗。”

白奇伟的指责,比白素的话,严重得多,而且是严重的冒犯,白老大面色铁青,暴喝道:“你说什么?”

白老大一真正发怒,神态何等慑人,可是白奇伟性格强项,一点也不畏惧,竟然把那一句话,一字一顿又讲了一遍。

后果自然是可想而知,他话还没有说完,白老大就大喝一声:“畜牲。”

随着一声斥喝,一巴掌已掴到了白奇伟的脸上。

白老大的出手何等之重,这一掌,打得白奇伟一个踉跄,跌出了一步,半边脸上,立时现出又红又肿的手指印,而在手指印之外的地方,则又青又白,看起来,诡异可怕之极。

白素一见哥哥捱了打,那一掌,虽然不是打在她的脸上,可是也令得她心痛无比,她站向白奇伟的身边,昂首挺胸,对着盛怒的父亲,以无比的勇气,大声道:“我的意思和哥哥一样,你骗我们。”

白老大又是一声怒喝,大手再度扬了起来,待向白素打去,可是他一眼看到白素的俏脸,心中再暴怒,毕竟女儿还是痛惜的,这一掌如何掴得下去,手僵在半空,虽然没有打下去,可是掌风已然令得白素俏脸生疼。

白素昂着脸,一点也不退缩,白老大的手停在半空,情形十分僵,他在等白素躲开去,好让他下台。可是白素的脾气犟起来,比什么人都甚,就是一动不动,等白老大打下去。

这时候,在小书房中,只有他们三个人,若是另外还有别人,劝上两句,或者将白素兄妹拉开去,自然也可以没有事了。而这时,三个人由于情绪的激动,而一定程度地丧失了理智,尤其是白奇伟,才捱了一掌,那一掌打得他眼前金星直冒,奇痛彻骨。更是怒火中燃,自然也口不择言。

他一看到白老大的手僵在半空,打不下去,而白素又没有退避的意思,心中感到了一阵快意——打他的是白老大,他再丧失理智,也不敢还手打老子,所以只好采用另一个途径,以泄心头之愤。

他忍着痛,一声长笑,声音凄厉地道:“打啊。好掌力。打啊。我们的母亲,说不定就是叫这种好掌力打死的。所以才万万不能说。”

白奇伟在盛怒之下说出了这样的话来,白素在当时,就知道要糟,她首先想到的是父亲会再次对哥哥出手,所以她第一个反应,就是一侧身,用肩头向白奇伟撞去,想把白奇伟撞开去,免得白老大再出手打中他。

可是白奇伟也豁出去了,一动也不动,反将白素弹开了半步,同时又厉声叫:“让他打。”

而这时候,事情又有了出乎意料之外的变化,只见突然之间,白老大的脸色,变得血一样红,红得简直可以滴出血来。

我在听白素和白奇伟说起在小书房中发生的事,听到白老大的脸色比血还红时,虽然明知白老大身体没有事,可是也忍不住吃惊,发出了“啊”地一下惊呼声。

修习中国内家武术的人都知道,内家武术,又称气功,练的是体内的真气,体内有一股内息在运转,这股内息,有它一定的运行路线。而一旦有了极度的伤痛,过甚的惊恐,或是突如其来的巨大的刺激,一不小心,内息离开了应该运行的路线,那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事。这种情形,有一个专门名称,叫作“走火入魔”。

而一旦发生了这种危机,受害人的脸色,或是血红,或是铁青,并没有一定,视乎这个人的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的旋转方向而定,就像是有些人喝了酒脸红,有些人喝了酒脸SG青一样。

白老大突然之间,面色如血,自然是内息入了岔道之故,可以说是危险之极了

白素兄妹一看到这种情形,他们自小习武,自然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陡然之间,如同一桶冰水,兜头淋了下来,从激动的情绪中醒了过来

两人不约而同,叫了一声“爹。”

两人一面叫,一面扑向前去,一边一个,抓住了白老大的手臂,想按着白老大坐下来,保持和平日练功时一样的姿势,好令得内息再度畅顺。

可是两人才一握住了白老大的手臂,还没有发力,白老大就双臂一振,那一振的力度极大,两人被振得址跌了开去,白奇伟撞倒了一个书架,白素则跌在一张椅子上。

白老大振开了两人,张大了口,发不出声音来,满脸血红,样子可怕之极,像是他整个头,会在一刹那间爆碎开来,化为一团血浆。

白素兄妹两人,看到了这样的情形,当真是心胆俱裂,又齐声大叫了一声:“爹。”

随着他们的这一叫,白老大双臂回转,“砰砰”两声响,重重两掌,击在他自己的胸口。

接着,自他张大了的口中,发出了一下可怕之极的吼叫声,随着那一声叫,一大口鲜血,狂喷而出,简直如同洒下了一蓬血雨。

喷了一口鲜血之后,他再是一声大叫,第二口鲜血,又自喷出,小书房之中,到处是血迹斑斑,触目惊心,至于极点。

白素兄妹再度扑向前去,抓住白老大的手臂。

两口结郁在心口的鲜血一喷出来,白老大的脸色,苍白无比,身子也软弱无力,由得白素兄妹扶着,盘腿坐了下来。

这时,兄妹两人互望着,心中也不免大有悔意,只是谁也不说出来,两人都觉得,无论怎样,若是将老子夹生逼死了,这不孝的罪名,会压得他们一生抬不起头来。

小书房中,由刚才的天翻地覆,变得寂静无比,只听到三个人的呼吸声,其中又以白老大的气息最粗。白素兄妹望着父亲,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

尚幸白老大功力深厚,所以不多久,他的脸色和气息,渐渐恢复了正常,两兄妹悬在半空之中的一颗心,才算是放了下来。

又过了一会,白老大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睁开了眼来。白素兄妹平日看惯了父亲的威严无比,发号施令,英明神武,天人一般的样子,而这时的白老大,神情不但憔悴,而且极之疲倦,头脸上兀自血迹斑斑,两边口角,更有两道血痕,看来十分骇人,又像是苍老了几十年,和两兄妹平日看惯的父亲,截然不同,这更令得他们不知说什么才好,白素只觉得阵阵心酸,白奇伟咬着下唇,竟有血丝渗出来。

白老大先开口,声音苦涩:“想不到还能活过来。”

白老大刚才的情形,由于极度的愤怒和激动,气血翻涌,引致真气走入岔道,当真是生死系于一线,他这时这样感叹,不算是夸张。

白素兄妹仍然不出声,白老大缓缓望向他们,问:“我为什么能活过来,你们可知道?”

白奇伟仍然一动不动,白素则先摇了摇头,后来,又作了一个双掌击向心口的手势——她的意思是,得救,是由于白老大及时回掌自击,力道又够大,使郁结的血喷了出来,这才气息畅顺的。

白老大长叹一声,缓缓道:“适才,我气血翻涌,自知凶险之极,可是我那时万念俱灰,了无生意,也根本不想自救。”

他声音沉痛,说到这里,略顿了一顿,又望了白素兄妹一眼,这时,他的眼光之中,只有倦意疲态,一点责备的意思也没有,可是白素兄妹却自然而然,低下头去。

他们自然知道白老大说他自己“万念俱灰,了无生意”是什么缘故。那是因为他费尽心血,抚育成人的一双子女,竟然和他作对之故。

虽然白素兄妹认为理由在自己这一边,可是看到父亲口角的鲜血未干,话又说得如此痛心,他们的心中,自然也绝不好受。

白老大略顿了一顿之后,昂首挺胸,又回复了几分豪迈的气概,声音也提高了不少:“是你们两人,接连叫了我两声‘爹’,这才使我又有了生存的意愿,我知道自己的孩子还认我是爹,我就要活着。”

白老大说到后来,又激动了起来,声音发颤,身子发抖,白素早已泪流满面,扑上去紧紧抱住了父亲,连一直都在强忍的白奇伟,也虎目泪涌,走过去,双手紧握住了白老大的手。

白老大昂着脸,想是不想泪水流出来,可是也不免老泪纵横。

先是白老大血溅小书房,继而三人拥抱洒泪,情景自然十分动人。

当年,我听得白素讲述到这里时,也是心情好一阵激动,忍不住要大声呼啸。可是我毕竟不是当事人,只是旁观者,所以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想到了一个十分关键性的问题——白老大还是没有把白素兄妹的秘密,告诉他们两人。

年轻的白奇伟和白素,显然敌不过老辣的白老大。

(本来想用“老奸巨猾”这个形容词,但总不敢不敬——白老大是很值得尊敬的人。)

白老大先是发怒,动用了他父亲的威严,继之以气血上涌,把自己推上了生死一线的关口——为人子女者,除非是禽兽不如,不然,处在这样的关口之中,没有不魂飞魄散的。

再接着,白老大又以浓得化不开的亲情感动了他的一双子女。

经过这一连串的变化,白素兄妹两人,自然再也不敢追问有关自己母亲的事了,而白老大在他们自小就作下的许诺,也就可以不了了之了。

这一切,就算不是白老大的刻意安排,他至少也尽量利用了形势,帮助他在子女之前,过了这个几乎无法渡过的难关。

我想通了这一点,所以,当我听完白素叙述完了小书房发生的事之后,我就道:“不敢说令尊玩弄了手段,但自此之后,你们自然是再也不敢提起有关母亲的事了。”

白素神情黯然:“当然不敢了,爹那次内伤,足足养了大半年才好,谁还敢再提?我们不提,他也不提,就像是没有这件事一样。”

我低声说了一句:“岂有此理。”

白素唉了一声:“当然,我和哥哥是不肯心息的,我们一直在暗中查访。”

有许多事,需要说明一下。白素把小书房中的事,和她自小就想知道自己母亲的秘密的一切告诉我,是在那次我们在船上,我一句话破坏了气氛之后的事。

还记得船上,我、白素和白老大三人在一起,由白老大讲白素儿时的事这个经过吗?我当时说了一句“要是白素的妈妈在”,就把愉快的气氛破坏无遗,白老大当时就脸色一沉,转身就走向船舱,在快进入船舱时,转身,狠狠向白素瞪了一眼。

白素忙分辨:“我什么也没有对他说过,是他感到我们家中有一个隐形人,觉得奇怪的。”

白老大这才脸色稍为好看了一些,一挥手:“把当年小书房的事,向他说说,免得他日后再说这种坏人胃口、败人兴致的话。”

当时我不知道事情那么严重,还耸了耸肩。等白老大进了船舱,白素才把一切告诉了我——后来,白奇伟又把事情对我讲了一遍,自然是他们两兄妹有意想要我协助,把他们母亲的秘密探索出来之故。

《探险》这个故事,叙述到这里,一定会有读友表示不满了:怎么一回事,一直在说我和白素看女野人红绫的录影带,怎么忽然岔了开去,岔得如此远,岔得如此详细,什么时候才收回来呢?

各位看官,绝不是写故事的人忽然岔了开去,而是这个故事,本来写的就是白素兄妹寻母记,从过去到现在,抽丝剥茧,把一个当年发生、惊心动魄、离奇之极的故事,呈现在各位眼前。

本来,这样的一个故事,用《寻母记》做题目再现成不过,也不会引起误会。可是却嫌这个题目太直接,所以才用了《探险》作题目——而且,和以往借用现成的名词作故事的题目一样,另有十分具有深意的解释,这一点,在后文自有披露。所以,故事并不是岔开去,而是转入了正题——绝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早有计划的,一开始,我就提及白素有一些事,不为我所知,那就是故事的延续。

由于这个故事牵涉到的时间和空间十分复杂,所以也必须用时空交织,忽然向前,忽然后退的方法来叙述,才能生动有趣,那是写故事的法门之一

那么,红绫的事,怎么样呢?就不写了吗?

当然不是。

红绫这个人物一出现,我就说过,在她的身上,有绝意料不到的故事,其离奇之处,可能超过一切卫斯理故事。可是也正由于如此,所以,她的故事,难写之极,一点不假,有好几个晚上,彻夜不寐,苦苦思索,应该如何写法才好。本来,不应该这么困难,可是其中有一个关键问题,不能点破,一点破,故事的悬疑性立即消失趣味为之大减。

可是偏偏这个关键性的问题,无法在故事的叙述过程中卖关子,连隐约提示也不行,一有透露,各位看官立刻就可以猜得到,所以这才为难。

千思万忖之下,才得了如今这个好办法——把红绫的故事,放在每一个日后要叙述的故事之中,一点一滴,一段一片地写出来。像《探险》的一开始那样的情形,会出现在以后的故事之中,希望在若干个故事之后,使红绫的故事完整化,这是一种新的尝试,也只有在卫斯理故事这种创作方式之中,才能实现,所以很为有了这种新的写作形式而高兴。(自夸是人的通病。)那么,是不是《探险》这个故事,在转入了正题之后,和红绫完全无关了呢?

非也非也,不但有关,而且关系千丝万缕,大之极矣,当然,直到这个故事完结,各位可能仍然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来,这就是写故事的人的巧妙了。

好了,真的“岔开去”太多了。

却说白素兄妹,在经过了白老大血溅小书房一事之后,自然不敢再在他们父亲面前,提及自己母亲,可是,这个秘密对他们来说,却又是非弄明白不可的。

令得他们啼笑皆非的是,若干日子之后,白老大一次在酒后,“天良发现”,对他们兄妹说:“你们想知的事,在我离开人世之前,我必然会有安排,使你们在我死后,可知究竟。”

谁都知道,白老大的健康极好,而且,白素兄妹,再心切知道秘密,也没有道理因此希望父亲早死的。所以,秘密一直是秘密。

多少年来,白素兄妹自然用尽了心机,可是所获不多,值得一提的,是来自一个陌生人的回忆。

事情在开头的时候,十分偶然,那天晚上,白奇伟走进一家大酒店时,在门口,看到一个十分有气派的中年人,拄着一根手杖,正在登上一辆黑色的大房车。

这是十分普通的情形,是不是?可是就在这种普通的情形之下,却也会生出事来。

先要说明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人类历史上,必然会记载中国在公元一九四八年起,到一九五一年止的这三年之中所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大变化。那确然是天翻地覆的巨变——因为一切都反转来了,正和反,黑和白,完全彻底地颠倒了。

在这样巨大的时代剧变之中,必然有许多人由于不适应变化,或是在变化中的失败者,或是看透了变化之后决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人,离开了原来的土地,流落在海外,聚居在海外,等候机会,或干脆下定了决心,就在海外落地生根,虽然心怀故国,但也不准备再踏上故土了。

这许多许多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身份,有富商巨贾,挟巨资而行的,也有达官贵人将军元帅,本来声势赫赫,指挥百万雄师的,这时能保得一个完整的家庭,已经不错了。也有超卓的知识分子和艺术家,也有十分普通的小人物,有各种各样的工艺巧匠,也有形形色色的作奸犯科之士。更有豪气干云的帮会人物,像白老大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也有在各方面都大有成就的科学家,还有更多的,是身份十分稀罕,难以分类的人物——在这个故事之中,就很有一些这样人物的出现。

时代的动乱,自然会有不少动人的故事,这个故事,也可以说是无数悲欢离合,血泪交织的故事之一。

好了,忽然加插了时代背景,是由于故事向后发展,这个时代背景相当重要,反正一开始就时空交织,形成了十分独特的叙述法,忽然加上一段时代背景,也很可以起特别引人注意的效果

说到哪里了?对,白奇伟在大酒店的门口,看到了一个很有气派的中年人,握着一根手杖,走向石阶,在石阶之前,一辆黑色大房车停着,显然是在等那个中年人,车上的驾驶位置上,坐着司机,另外有一个身形十分矮小,又伛偻着站不直的黑衣人,在车子的一边,已打开了车门,在等那中年人。这时处于刚才交代过的时代背景相距已有若干年,但是,聚在这个城市中的三山五岳人物还是极多,卧虎藏龙,什么样的人物都有,白奇伟本身,作为白老大的儿子,也已在江湖上崭露头角,那时,是在我认识他之前不久。

白奇伟年纪虽轻,可是由于家庭关系,什么样的人物都见过,那中年人的气焰虽大,可是也引不起他的特别注意,他身手矫健捷,上石阶当然不是一级一级走上去,而是身子轻轻一纵,就上了三四级,所以,一下子就在那中年人的身边掠了过去。

恰好在那时,那中年人扬起了手杖来,向下点去——那是使用手杖下石阶的人的一个十分普通的动作。

也就在那一刹间,白奇伟的视线,掠过了那根手杖。

必要说明的是,白奇伟的反应极快,决定也极快,动作更极快。

所以接下来发生的事,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的,离他一眼看到了那根手杖,只不过三秒钟,至多四秒钟。可是叙述起来,却需要相当的篇幅——根据说故事的技巧,甚至可以说好几万字,但是我自然不会如此,只是所发生的事,和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那是必须说明白的。

一看到了那根手杖,白奇伟心中就陡然打了一个突。那手杖看来并不起眼,作深紫色,形状是一截天然的老藤,所以它的握手处是不规则的藤头。可是,手杖通体都镶嵌着一条龙,看得出龙是银子铸出来的,并没有刻意擦亮,所以那银龙是一种神秘的、象征古老的黯黑色。

那条银龙并不是用银丝镶嵌在手杖之中,像一般的镶嵌工艺品那样,摸上去是平面的,这手杖上的银龙,是一条真正用银子打出来,手工精绝的龙,却又令之巧妙地盘在手杖上。

白奇伟随白老大行走江湖,曾好几次见过,有些强行乞讨的恶丐,将从小养熟了的毒蛇,令之盘在竹杖上,吓唬人以达到乞讨目的,一条真的蛇盘在竹杖上,情形就和这时,那条铸银的龙,盘在那根手杖上一样,而龙头部,巧妙地把藤头包住一半,形成天然和精巧手工的美妙结合,十分好看。

而更令得白奇伟心动的,还是是这根手杖的外观,十分美丽贵,而是他见识广,一见就看出了,制那手杖的那一截藤,是非同小可的宝物,这种藤,称之为“紫金藤”,就算在可以找到这种罕见的紫金藤的蛮荒山区,也有“一截紫金一截藤”之说──一根紫金藤,和同样长短的紫金的价值相等,而紫金的价值,是黄金的十倍以上,由此可知这种紫金藤的名贵。这种紫金藤之所以名贵无比,不但是由于它的罕有──它确然十分罕有,在穷山恶水之间,贴着峭壁生长,生长的速度极慢,每一年,只长一指──一指手指的长度,大约是一公分。

这种珍罕的植物,不能和动物相遇,不论是鸟飞过停上一停,还是猿猴攀过,抓了一抓,甚或至于蛇虫经过,蛰伏一下──若有这等情形,立时枯死。

这样的生长习惯,可知它能留下来的机会是多少了,而且,它还生长在临江的峭壁之上,一面必定要是奔腾澎湃的江水,它才能在峭壁上生长,所以,就算发现了紫金藤,要把它采下来,也是千难万难,所以有“北难得是野山参,南难得是紫金藤”之说,紫金藤生长的地域,是在中国西南,云南、贵州、西康一带的深山绝壑之中。

可是,它又有一项最奇特的特性,──普通的生物,一碰到它,它立时枯死,然而,那生物若是本身有毒的,情形却又大大不同,恰好相反。

有毒的生物,不论是蛇虫鼠蚁,是爬的还是飞的,一碰上了贴崖而生的紫金藤,就是死路一条──紫金藤上,有一种黏液分泌──这种分泌,对一切毒物,可能有吸引作用,不然,哪有那么多的毒物会死在它生长的地方来。

有毒的生物一沾上了紫金藤,就被有黏性的分泌物黏住,难以脱身,直到本身的毒质,全被紫金藤吸收殆尽,这才油尽灯枯,尸体下坠。

紫金藤生长的地域,正是最多有毒生物生长的地域──这是大自然的巧妙安排,如果不是这样,像紫金藤这样的植物,早就绝灭了,或者,根本不会产生

那一带的毒物之多,毒性之剧,简直骇人听闻,一只指甲大小的毒虫,可以轻而易举,令人致死。剖有国际著名的毒物学家,到云贵一带的蛮荒地区考察了一个时期之后,说,全世界的有毒生物,有五成是在那里,而全世界所有的毒物学家,对有毒生物的认识,SG加起来,接近零。

紫金藤的生长营养,就来自各种各样有毒生物的剧毒部分。

白奇伟当时,听一个父执说紫金藤,听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插口:“稀有又怎么样,它有什么好处?有什么用处,才是真正的珍贵的所在。”

那个父执在向几个后辈解说紫金藤的来历时,是指着他所戴的一只板指在解释的。

那只板指,自然是紫金藤所制的了,他套在手上,不肯脱下来给人传观,怕年轻人一不小心,有什么意外,但肯让人仔细观看。

白奇伟不但看了,而且还伸指扣了扣,发出的声音,非金非玉,相当奇特。

在那只板指上,也有着银质的镶嵌,嵌的是一条小小的蛇。

那种异样的,隐隐泛光的深紫色,给白奇伟的印象相当深刻,所以他一看到了那根手杖,就立时可以认出,那是紫金藤。

试想,当年那位父执,只有一枚小小的紫金藤板指,已经珍而重之,不肯除下来给人看,而一整根用紫金藤制成的手杖,自然是非同小可的无价之宝了。

当时,那位父执指着白奇伟:“问得好,若是没有用处,只是一段枯镣,何珍贵之有?世兄,它既是集万毒而长,你且说,它有什么用处?”

白奇伟一挺胸,十分有自信:“它毒,剧毒。”

那前辈深吸了一口气,大点其头:“是的,它剧毒,毒性无与伦比,什么孔雀胆,鹤顶红,南美洲的黄色雨蛙,西非洲的血色竹衣,都不如它毒,它是万毒之宗。”

当时,一起听的几个青年,十分骇然,其中一个指着那板指:“那你还把它戴在手上?”

父执辈“呵呵”笑着:“没见上面镶着银器吗?只有银能克制它的毒性。银非但可以克制它的毒性,而且可以使它变成万毒的克星,别看我这板指只是一小截紫金藤,戴着它,万般毒物,尽皆辟易。”

能使万种毒物都远避的东西,对生活在现代化大都市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作用,都市人被毒蛇咬中、毒蝎螯中的机会少之又少,但是对于在穷山恶水、蛮荒之地、各种毒物出没之地生活的人来说,那就等于是无价之宝,是生命保障

它的名贵之处,自然也在于此了。

也由于白奇伟知道,紫金藤必然和银器联结在一起,所以他一看到那根手杖上盘着一条银龙,他更可以肯定,那是紫金藤所制的手杖。

那时,白奇伟虽然大是心动,但如果不是那位父执辈后来还有一番话,他也还不会有接下来的行动,因为剧毒,氰化物就是剧毒之物,万毒辟易,对现代人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处。

令得他有接下来的行动的主要原因,是那位父执,在解释了紫金藤之后,忽然喟叹:“我在蛮荒时,曾见过一柄小刀,刀长七寸,刀鞘竟然是一截紫金藤,这已是稀民奇珍了,更不得了的是,以藤为鞘的小刀,十分细小,竟是缅钢铸成的,小伙子,你们自然知道缅钢是什么了?”

当时听的人,包括白奇伟在内,都连连点头。

他们都是学武之人,自然知道缅钢是什么样的宝物。

白老大曾精心研究过这种精钢,用现代冶金学、金相学的观点来研究,用精密的仪器来分柏,在实验室中,完全按照缅纲的成分去炼制,发掘出缅钢的最大特点,是含碳极低,低到接近零──和他一起作研究的一些科学家,怎么也难以相信在云贵、缅甸、寮国边境生物的苗人和瑶人,用接近原始的炼铸设备,而可以生产出这样优秀质量的钢来。

可是白老大的研究还是失败了,他得到的,只是仿制的缅钢,而不是真正的缅钢。真正的缅钢,有它十分神秘的一面,不是现代化的设备所能完成的,据说,需要炼铸者本身鲜血的配合,才能达到目的。

(干将莫邪铸剑,甚至需要牺牲生命。)

缅钢的特点是疑利无匹,而且,延展性极强,可是铸成十分薄的薄片,也就可以随意弯曲──一般的说法是,它是柔软的。

用缅钢铸造的兵器,自然是学武之士梦寐以求的宝贝。虽然说火器盛行之后,再好的缅钢刀,都不如一柄手枪。可是缅钢毕竟是难以一睹的宝物,所以当时那前辈一说,那些青年,便自哗然。

后来,有一次,白奇伟把那位前辈所说的,说给他父亲听,白老大听了之后,嗤之以鼻:“哼,那人的见识真浅,一柄缅钢匕首,用紫金藤作鞘,那算得了什么,还有整柄缅钢剑的哩。”

白奇伟当时,听过就算,直到那天,在大酒店的门口,看到了那个中年人手中的紫金藤手杖,他才心中陡然一动,想起这莫非是一柄杖中剑?如果剑又是缅钢的话,那真是惊天动地,非同小可之至了。

白奇伟那时年纪轻,很有野心在江湖上扬名立万,超越他的父亲,青出于蓝一番。而这样一件非同凡响的宝物,对他的诱惑力之大,也可想而知,所以他在一瞥之间,不到半秒钟,便已经决定了要将那中年人的紫金藤手杖,据为己有。

(早已声明过,事情发生的过程,只是三到四秒钟,可是叙述起来,却需要相当篇幅——可不是吗,到现在为止,才不过半秒钟,已用去接近四千字了,而且还是十分潦草简单,不是详尽的描述。)

白奇伟那时,只是一个人,并没有和白素在一起。如果和白素在一起的话,他一定会至少和白素交换一个眼色,才会采取行动,而白素也必然会阻止他,那么以后发生的事,自然也大大不相同了。

白奇伟几乎是一决定了要下手,就立即出手的,他使用的工具,十分独特,是他自己创制的,那是一只如同乒乓球大小的圆球,里面有极强力的弹簧,一按机钮,就会有一股细钢丝,电射而出,细钢丝的一端有一个小钩,所以钢丝可以缠住物体。

这件别出心裁的武器,十分厉害,白奇伟也真的下了苦功,练得十分纯熟,能放能收,而且准头十足。

他一起了意,便已将钢丝球握在手中,脚下不停步,就在他和那中年人擦身而过,那中年人扬起的手杖,还没有垂下来之际,他一翻手腕,钢丝已激射而出,一下子就在手杖上绕了三个圈,白奇伟再一扬手,便把手杖自那中年人的手中,夺了下来,向半空之中,直飞了起来。

白奇伟在出手之际,早已看好了地形,他知道一出手,必然能得手,他身子已转向左,准备钢丝一缚住了手杖,他就向左窜去,同时,收回钢丝,把手杖带回来,就可以伸手握住手杖了。

他的盘算,十分精确,而且,一开始,也真的恰如他所算,可是就在那时,出了意外。突然之间,只见一条黑影,如鬼似魅,迅疾无伦,陡然腾空而起,扑向被钢丝夺走,飞向半空的手仗。

白奇伟刚看出那是一个人,绝认不出那是什么人之际,那人已双手齐伸,抓住了手杖,他的右手,抓在杖头上,只听得,“铮”地一声响,一道蓝殷殷的光芒,闪了一闪,那人身在半空,已从手杖之中,抽出了一柄细而狭窄的长剑出来。

白奇伟一见杖中果然有剑,心头狂跳,他应变也算是快绝,陡然一振手臂,把钢丝向外甩去——那人左手仍握住了手杖,白奇伟想借那一甩之力,把那人抛向半空,再设法对付他。

可是,白奇伟这里,手臂才向上一振,“叮”地一声,在半空中的那人,手起剑落,已一下子就把钢丝削断,白奇伟的那一甩之力,全无了着落,那令得他下盘不稳,一个踉跄,几乎没有直滚跌下石阶去。总算他武功根基好,一只脚向后,踏住了下面的一级石阶,就已把身形稳住。

而当时,发生在他眼前的事,他所看到的情形,事后他回忆起来,仍然不免摇头,表示不能相信。

他看到的是,那人一把手杖夺了出去,身在半空,一个翻身间,蓝光一闪,已然还剑入鞘,身子已落了地,面对着那中年人,单膝跪下,双手捧着手杖,高举过头,恭恭敬敬,奉给那中年人。

白奇伟也直到这时,才看清那人就是在大汽车之旁,打开了车门,恭候那中年人上车的那个人。从他的行动来看,这个身材瘦小如猴的人,分明是那中年人的仆从小厮之流,可是身手竟然矮矫捷到了这等地步。

那中年人在这时,却不伸手接杖,只是抬头,向白奇伟望来。

白奇伟在那时,虽然不知魂飞魄散,但是却已知道,万万不能再停留,连停多半秒钟都不能。

他本来就是u准备向左边撤走的,所以就势,身子斜刺里窜出去,一下子就处身在十公尺之外,这才全转过身去,虽然狼狈之至,但总算全身而退。

离开了之后,白奇伟想起刚才的情形,兀自心有余悸,他找到了白素,把经过情形,说了一遍,白素看到他神情仍然十分惊悸,想要取笑他几句,但又怕他老羞成怒,所以只是抿着嘴笑。

白奇伟叹了一声:“惭愧,那飞身而起的人,究竟是什么模样,竟然没有看清,更不知道那中年人是什么来历,真气人。”

白素有了一个提议:“问爹去。”

白奇伟正有此意,白老大见识广,可以有答案,不过他叮嘱了一句:“千万别把我夺剑不成,落荒而逃的事说出来……”

白素扬起手来,和白奇伟击了一掌,算是应允。两人一起去见白老大,却正有两个人在向白老大报告一事,这两个江湖人物,神色凝重,一个道:“紫金藤的鞘、缅钢的剑,真有这样的宝物。”

白素兄妹一听,互望一眼,立时不出声。

白老大的反应,却十分平淡:“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也没有什么希罕。”

白素知道自己父亲的脾气,越是心里想要什么,表面上就越是装成若无其事,这时,她心中也一动,心想若是能把这宝物弄了来,博父亲一粲,也大是佳事。

另一个江湖人物道:“在大酒店门口,有人见到……有人出手抢剑,可是失败了,剑主人的一个……不知是什么人,身手奇佳……”

白奇伟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没想到,在江湖上,事情竟传得如此之快,他只好祈求没有人看清楚他的面目,不然,可丢人之至了。

白老大仍是淡然:“哦。能有这种宝物的人,自然不是等闲人物,那出手夺剑的是什么人,也未免太不量力了,全身而退了吗?”

那江湖人物道:“看到的人隔得远,没看清是什么人,倒是一击不中,就飘然远扬了。”

白老大“哦”地一声,到这时,才向白素兄妹望来,白奇伟心虚,有点不自在。白老大道:“江湖上能人异士极多,绝不能仗着自己会点功夫,就任意胡为,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白素应着,走近去,问道:“爹,真有那样的宝物?两样那么难得的东西,竟会凑在一起。”

白老大像是一点也不感兴趣,大大地打了一个呵欠。白奇伟这时,也定过神来,他问:“爹,你以前曾告诉过我,有这样的缅剑,可就是那一柄?”

白老大懒洋洋地道:“我告诉过你们不知多少事,哪里记得那么多。”

白素兄妹两人,都看出父亲不是很想提这些事,所以不再问下去,倒是那两个江湖人物在问:“那剑主人,是何等样人?”

白老大不耐烦地一挥手,声音也不怎样客气:“我怎么知道。”白素兄妹暗中吐舌,庆幸自己没有去碰这个钉子

事情叙述到这里,好像和白素兄妹母亲的秘密,没有什么关连,但事实上大有关系。

就在白奇伟夺剑不成后的三天,白奇伟竟然又见到了那中年人。

那是在一个会议中,会议是一个国际性的金融业的聚会,白老大高瞻远瞩,早已把他可以动用的资金,作各种形式的投资,所以,他也有着国际金融家的身份。在正式会议完毕之后,有轻松的聚会,会员可以邀请亲朋参加,白老大就带了白素兄妹前去。

这种性质的聚会,自然是场面伟大,冠盖云集,绅商名流,衣香鬓影(真老土),足有两三百人,白素兄妹自己并没有熟人,所以一直跟在白老大的身边。

而那个中年人,则是由本地一个银行家领着进来的。看来,那个中年人在金融界一定有相当高的地位,因为他一进来,立即就有许多人围上去,争着和他打招呼、握手,人人都一副谄媚之色。

那中年人的手中,仍然握着那根紫金藤的手杖,他的身边,也跟着那个一身黑衣,身形瘦小,体型若猴的那个跟班。

那中年人进来的时候,白老大他们三个,正在大厅的中心部分,离中年人约有二十多公尺。白奇伟是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中年人,一见“冤家路窄”,他不免有一下震动。虽然立即恢复了镇定,可是白素离得他近,也就立时察觉到了。

中年人手中的那根手杖,看在识货者的眼中,简直碍眼之极,那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宝物,决不可能再有第二根了。

所以,白素立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她立时轻碰了哥哥一下,白奇伟闷哼了一声,略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留意那小个子。”

白素听白奇伟说起过那小个子的身手,所以也特别小心留意——白奇伟心中暗叫一声惭愧,因为他也是直到此时,才有机会看清那神秘小个子的脸面

只见这小个子肤色极黑,接近非洲人,脸型也十分怪异,耸额削颊,扁鼻厚唇,不但身型如猴,连面貌,也有点像猴子,可是一双眼睛,却又大又亮,他一直垂着眼皮,只是偶然一抬眼之间,就精光四射——而且,白奇伟一下就感到这对精光四射的眼睛,在自己的身上,迅速地转了一转。

这一瞥,不禁令得白奇伟身子发热,他知道,当那小个子挥剑断丝,把手杖又夺了回去时,应该是认清了他的脸面的。

不但是那小个子,那中年人,也应该记得三天之前的夺杖人是什么样子的。

本来,大厅中有两三百人,白奇伟觉出形势不妙,想要避过去,也不是什么难事,人多,往人从中一站,也就遮瞒过去了。

可是,偏偏要去巴结讨好这中年人的人十分多,又有更多的人,向他靠聚过去。以白老大的身份,自然不会也去凑热闹的,这一来,在他们三人身边的人就少了,再加上白老大身形高大,神态威猛,白奇伟长身玉立,风度翩翩,白素更是明艳绝伦,极其突出,那就更引人注目了。

那中年人在和人寒暄间,就自然而然,看到了他们三人。

那时,白老大连视线都不投向那中年人,可是白奇伟由于心虚,所以留意那中人的动作,只见那中年人在一看到了他们三个之后,就震动了一下。

当时,在那种情形下,白奇伟自然当作是那中年人认出自己来了。他正在设法如何可以脱身,却已看到那中年男人摸着手杖,微微挥动着,他身边的那个小个子,也张开双臂在开路,两个人迳直向他们走了过来。

白奇伟在那一刹间,奇窘无比,躲无可躲,真应了一句老话: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下去。

出了人群之后,中年人和那小个子,步子越来越快,二十多公尺,一下子就到了身前,白奇伟的心情,紧张之极,双手握着拳,手心已全是冷汗——白素也代她哥哥紧张,可是她毕竟旁观者清,在中年人还未太接近之际,她就发现,中年人并不是望向白奇伟,而是望向白老大。

而且,那中年人的眼光和神情,也奇异和难以形容之极,他现出一副又高兴,又焦急的神情,而且充满了感激喜悦,像是见到了什么久别的亲人一样。

白素看到了这种情形,不禁大奇,向白老大看去,白老大却像是没事人一样,正在和一个人说话,还装出响亮的笑声——这笑声,自然是有点娇揉造作,是故意发出来的不在意。

和白老大在说话的那个人,有点沉不住气了,提醒白老大:“白老,殷老来了。”

那时,白老大和那走过来的中年人,都正当壮年,不是老人,但是在社交场合上,习惯尊称“老”,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白老大直到这时,才适当地半转过身来,向那中年人看去,那中年人一看到白老大转身望向他,他的行动,出乎每一个人的意料之外。

只见他陡然抢前几步,直来到了白老大的身前,这时,白奇伟也看出,中年人不是冲着自己而来的,反是那小个子,在走近的时候,冷冷地看了白奇伟一眼,看得白奇伟浑身发胀。

那中年人抢到了白老大的身前,陡然哑着声音大叫:“恩公。”

他一面叫,一面向着白老大,竟然就要跪倒。

这一下自然出人意表之至,看白老大时,却是一脸茫然,不知如何才好,白素兄妹一见有人要向父亲跪拜,为人子女,自然要阻挡,所以他们两人一下子抢上去,一边一个,在那中年人身子曲到一半时,已然把他扶住。那中年人直到这时,才向白奇伟看了一眼,显然认出了白奇伟是夺杖人,略有讶异之色,可是立时又向白老大望去,仍是哑着声:“恩公,受我一拜。”

白老大声音洪亮,摇着头:“阁下认错人了。”

那中年人像是听到了最荒唐笑话一样,大摇其头,这时,他的神情已没有那么激动,所以声音也恢复了正常,他道:“阳光土司,我是殷大德啊。你曾救过我性命,我怎么会认错人?”

殷大德此言一出,所有的人,都更是诧异莫名。老实说,“阳光土司”这四个字,写出来,就算一看就每个字都清楚,但也不是一下子就容易了解那是什么意思,多半会叫人认为那是一个日本人的名字

而当时,殷大德把这四个字叫了出来,他又有一口四川土音,真正听得懂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的人,只怕一个也没有。

只不过白老大是声名显赫的人,个个都知道他姓白,人皆尊称“老”或“老大”而不名,决不会是什么阳光土司,所以一下子,倒有一大半人,都认同了白老大的说法,认错人了。

带殷大德进来的那银行家,这时也笑着道:“殷行长,这位是白老大,你老认错人了。”

殷大德一进来时,能有那么从人趋前去,他自然是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银行家称他为“行长”,是的,殷大德是一家银行的行长,这家银行总行设在一个国家,那国家的国民经济,并不发达,可是上层人物,却坐拥巨资,高得超乎想像,殷大德的银行,就和这个国家的上层人物,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所以资金雄厚,在地区的金融界,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白老大这时,又以十分宏亮的声音道:“原来是殷行长,真是久仰了。幸会。幸会。在下姓白——”

白老大十分高傲,他给人家叫“老大”叫惯了,竟然在这样的情形下,只是报姓氏,不报名字,架子之大,一时无俩。

但是他说着,总算是向殷大德伸出手来——这时的殷大德,神情惶惑之至,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竟然不知道和白老大握手,反倒伸手抓自己的头,迟迟疑疑,哪里还有半分身为金融巨子的气概,他道:“白……先生?你不是阳光土司?我怎么会认错?恩公,你明明是阳光土司,十八年前,你救过我一命。”

白素在这时候,心中一动,因为那时,她正好十八岁,也就是说,殷大德若是没有认错人,那么,她父亲在她出生的那一年,曾救过殷大德。不过,其实,白素也没有听懂“阳光土司”这个称谓是什么意思。

白老大笑得宏亮:“当然是错认了,要不是我一双小儿女身手还灵巧,生受老史一拜,不知如何是好了。”

他把刚才殷大德的行动当笑话说,其他不少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殷大德仍然惘然之极,望了望白素,又望了望白奇伟,“哦哦”应着:“这是令郎令媛?唉——虽然事隔十八年,可是恩人容貌——”

白老大打断了他的话:“再也别提,殷行长是四川人?听口音是。”

殷大德深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老家小地方四川龙塘站,不过长年在云南澜沧一带营商。”

白老大眨了眨眼:“殷行长早年营的商,不会是‘土’吧。哈哈。”

这句话,听懂的人倒有许多,白老大口中的‘土’,是鸦片的简称,云南南部,正是盛产鸦片的所在。

白老大这样“开玩笑”,是很不礼貌的,因为贩卖鸦片是公认的不道德行为。

可是殷大德这个金融大亨,却像是全然不知道白老大在说什么,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哦哦”连声,又道:“阳光土司……不……白先生对那一带熟?”

白老大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不置可否。这时,白素和白奇伟已退到白老大的背后,兄妹两人互望了一眼,心中都大是疑惑。

殷大德仍是神情十分疑惑,忽然,他转过头去,向身边那小个子说了一句发音十分古怪的话。

那句话,敢信全场,只有白老大一个人听得懂,这可以从他立时有反应这一点,得到证明

殷大德话才出口,那小个子立时向白老大跪下,可是,他还没有叩下头去,白老大便伸手抓住了他的肩头,双臂一振,将小个子的身子直提了起来。

那小个子被白老大提了起来,仍然缩着双腿,维持着下跪的姿势,只是发出了一下怪异之极的呼叫声来。

那一下呼叫声,声音响亮刺耳,令得所有在场的人,都为之怔呆——这本来是冠盖云集,一个十分高级的场合,可是d之间,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

偏偏这样的奇事,又发生在殷大德和白老大这样大有身份地位的人之间,谁也奈何不得,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若是发生在普通人的身上,早就撵出场外了。

白素兄妹这时,也早已看出事情大有蹊跷,殷大德是大有身份的人,总不会错认“救命恩人”,可是白老大又一口否认——这其中是不是大有古怪呢?

所以,他们十分留意接下来发生的事。

白老大一出手,场面有相当程度的混乱,因为许多人都知道白老大身负绝顶武功,而且脾气暴烈。殷大德在这时候,也叫了起来:“阳光——不,白老,手下留情!我只不过请他代我行礼,答谢你救命之恩。”

殷大德每次开口,还是忘不了称白老大为“阳光土司”,连这次,也是叫了一半才改口的,而且,虽然改了口,可是言语之间,却还分明当白老大是他的救命恩人。

白老大闷哼一声,手一松,那小个子落了下来,落地之后,仍然跪着,白老大半转过身去,显然是绝不愿受他的跪拜。

白老大手指着殷大德,沉声道:“殷行长,我们初次见面,你怎么开我那么大的玩笑?”

殷大德受了指责,一副想争辩但是又无从开口的神态,额角和鼻尖都冒出汗来。

白老大又道:“我不是你的恩人。老实说,我白某人没有救过人,只杀过人。”

白老大闯荡江湖,率性而为,快意恩仇,这其间自然有许多救人或杀人经历,那是每一个过着刀头舐血的江湖历险生活的人所难免的。而这时白老大说他,只杀过人没救过人,自然是表示他心中相当恼怒,要对方再也别提“恩人”两字之意。

殷大德吞了一口口水,连声道:“是。是。”

白老大闷哼一声,愤然拂袖,他那次穿的是一袭长衫,这一拂袖之际,霍然风生,气势慑人。可是在他身边的那小个子,却还是直挺挺地跪着,想来未得殷大德的命令,他不敢起身。

而白老大的那一下拂袖动作,带起了一股劲风,几个知情识趣而又有眼力的行家,正想大声叫好,缓和一下异样的气氛,好让白老大和殷大德两人都可以趁机下台时,事情却又有了意料之外的发展。只见一股劲风过处,那跪在地上的小个子,头上竟然飞起了一蓬头发来。

这一下变化,确然出人意表——那时,假发未曾盛行,是相当罕见的物事,而且,一般人的心目中,也少有“戴假发”这样的概念,所以一看到小个子的头上,忽然飞起了一蓬头发来,人人都大吃一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有一些人,更以为白老大的武功,竟然精纯到了这一地步,自然更是张大了口,出不了声。

及后众人看清了自小个子头上,被白老大拂袖所带起的劲风拂落的,是一顶假发之后,大伙才松了一口气。

同时,大伙也看出了那小个子为什么要戴假发的原因。原来这个肤色黝黑的小个子,有一个十分滑稽可爱的古怪发式。

他的头上,留着三幅桃形的头发——一幅在正中近前额处,两幅在耳朵下面,除此之外,剃得精光,是青渗渗的头皮。

这种发式,自然古怪之极——早年,儿童剃头,很多在前额上留下桃形的头发,但是有三幅之多,也十分罕见。

这时,殷大德又说了一句各人都听不懂的话,那显然是他和小个子之间使用的语言,那小个子一听,黯然不语,一挺身站起,俯身拾起假发来,放在头上,又回到了殷大德的身边,自始至终,一言不发。

若不是三天之前,白奇伟确曾领教过他的身手,真不能相信这小个子是身怀绝技之士。

白素在这时候,看到了那小个子奇怪的发式,心中一动,她印象之中,有这种古怪发式的记忆,可是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所以她先向白奇伟望了一眼,白奇伟摇了摇头。

白素于是出声问:“爹,这位的发式很怪,不知是什么地方的人?”

白素的声音十分动听,这时,大家由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没有说话,大堂之中十分静,白素的声音一起,人人注意。白素发问,也正有缓和气氛的用意在内。

可是白素却大是失算,白老大闷哼了一声:“谁知道。我们走。”

说着,他已大踏步向外走去,几个银行家赶过来,想要劝阻,可是一看到白老大满面怒容时,谁还敢出声?没地自讨没趣。

白奇伟和白素自然也急步跟了上去,和白老大一起离开了会场,两兄妹全是一样的心意,所以对刚才发生的事,绝口不提,白老大也不说,三人之间,倒像是有了默契一样。

后来,白素对我说:“爹若是回答了我这个问题,我和哥哥或许还不会那么起疑——你想想,我和哥哥对那个发式都有印象,那自然是他在谈天说地之间告诉我们的,而他竟然想也不想,就说不知道,是不是可疑之极?”

我同意:“是,他老谋深算,可是这次却失算了,欲盖弥彰,他正竭力想掩饰什么。你们采取了什么行动?”

白素道:“我们感到,那个殷大德,他可能没有认错人,所以去找他。”

我吸了一口气:“应该这样,嗯,殷大德一直称令尊为‘阳光土司’,你当时可知那是什么意思?”

白素现出佩服的神色来:“当时只听懂了这四个字的音,没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自然知道了。你……一听就知道?”

我笑了起来:“也得和其它的话配合起来才知道,如果单是那四个字,还以为是一种烘面包呢。”

英国式的烘面包,译音是“土司”,但殷大德口中的土司,自然不是这个意思,那是一种官职,在中国,历史悠久,元朝已经有了。土司这个官,管领苗蛮之地,由土人世袭,长久以来,在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苗瑶蛮人所聚居之地,都有这个官职,而且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不过,这个官职,都由当地土人受领,大多数是原来的酋长、族长、峒主之类,绝不由个人担当,而殷大德居然称白老大为“阳光土司”,真有点匪夷所思。

我的回答是:“我听到殷大德提到,他在云南澜沧一带营商,那正是苗疆,所以也想到了‘土司’这是一个官职的称谓。但是我也只是明白了一半,我就不明白‘阳光’是人名或是地名。”

白素道:“是人名,殷大德告诉我们,爹那时就用这个名字,在当土司,还是大土司,威望很高。”

我心中也充满了疑惑,忽然想起:“素,白老大刻意隐瞒这些事实,是不是由于那一段事,和你母亲的秘密有关?”

白素一挥手,她平日很少有这样的大动作,这表明她心情的激动:“我们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去找殷大德的——殷大德说的时间,正是我出生的那一年。”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等着白素再说下去,叙述他们和殷大德见面的经过。白素却忽然不再说下去,只是用挑战的眼光望着我。那时我们虽然新婚不久,但是心意相通的程度,却已然相当高,她各种神情,我一看就知道她想做什么。

我微微一笑:“那古怪的发式,是云南贵州一带,一种称作罗黑人的特点,罗黑人也可称之为倮倮人,正由于他们留这样特殊的发式,所以别人就称他们为‘三撮毛’,自然,那不是很恭敬的称呼。”

我一直说下来,白素一直点头,接着鼓掌:“你答得出这个问题来,倒也罢了,可是你居然知道我想问的是什么问题,这才难得。”

我哈哈大笑:“什么叫‘心有灵犀一点通’?这有何难哉。”

白素又沉默了片刻,才道:“爹当年——殷大德说的,曾当土司,管辖的范围,正是罗黑人聚居的所在,他还说……还说……”

白素说到这里,神情大是沉重,望着我,竟像是不知该如何说下去是好。我大是诧异:“老实说,你我之间,有什么不能讲的。”白素叹了一声:“还是得从头说起,你才明白……我们得到的结论……十分骇人,我和哥哥连想也不敢想,要听听你的意见。”我是一个性子急的人,听得白素这样说,更是心痒难熬,高声道:“快说,快说。”

白素又叹了一声:“我们的结论是……我和哥哥……的母亲,有可能是……”

我听到这里,大吃一惊,失声道:“是罗黑女子。”

白素向我望来,张大了双眼,并不出声。过了好一会,白素才道:“你看我……像是苗人瑶人摆夷人倮倮人吗?”

我也不由自主,吞咽了一口口水,这是一个以前从来也没有想到过的问题,突兀之极。我自然不是大汉族主义者,对于少数民族,还有特殊好感,曾和一个有着黑夷血统的怪人,有极深的友情,我相信白素这时,有骇异的神情,原因也和我一样,是因为事情实在太突兀了,是以前无论如何设想,都设想不到的。

虽然如此,可是我还是要安慰白素:“不管是什么人,都是人,没有什么分别。”

白素美眉微蹙:“只是太突然了,我们的外形……我们如果有倮倮人的血统,外形就应该像是……殷大德身边的那个小个子一样,那个小个子……很有可能,是我们的亲戚。”

我不禁笑了起来,虽然事情越来越古怪,我不应该笑,可是白素的神情,却使我忍不住失笑——白素那时的样子,就像是怕她会变得和那小个子一样的奇丑无比。当然不会有那样的事发生。但是女性对自己的容貌,都十分着重,白素也不能例外,竟然为了不可能的事而瞎担心。我一面笑,一面道:“你美若天仙,不会变丑,而且,倮倮人和汉人一样,自然有丑的,也有俊的。或许你们得到父亲的遗传多些,或许那倮倮女子美艳如花——我就见过极美丽的苗女。”

白素望着我,半晌说不出话来,连吸了几口气,才道:“你这样说,倒像是我母亲必然是倮倮人一般。”

我连忙双手乱摇:“我可没有这个意思,是你自己说你们兄妹得出了这样结论的,我并不知道你们和殷大德见面的经过,你先把这一段经过告诉我,看看你们的结论,是不是可以成立。”

白素轻轻拥住了我,我知道她心情有点异样,所以伸手在她的背上,轻轻拍着。

白素的心情异样,是可以理解的。她自小在极好的环境下成长,白老大固然在江湖有上有赫赫的地位,可是却也是高级知识分子,有好几个博士的衔头,无论是文学修养、科学知识,都是顶尖的人物。

白素虽然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但不论怎样设想,都不会想到是一个倮倮女子。

就算在苗疆蛮荒之地,倮倮人在一众苗人瑶人摆夷人等等聚居的深山野岭的少数民族中,倮倮人也属于十分落后的一族。

外人对于倮倮人,可以说一无所知,一提起他们来,那等于是落后、野蛮、神秘的代名词——正如白奇伟后来对我说的那样:“老天,那简直和原始人差不多……”

白素那时的心情,自然也受到了这一点的影响。我只好轻拍她的背,无法用言语安慰她,因为他们兄妹所得出的结论,是不是正确,还要听了他们和殷大德的交谈之后,才能断定。

白素过了一会,才开始说兄妹两人去见殷大德的经过,那过程相当长,殷大德有问必答,而且主动告诉了他们许多事——只要在阳光土司和白老大之间,可以划上等号的话,那些往事,就都和他们兄妹有关。

而在殷大德的心目之中,是认定了阳光土司就是白老大的,所以他才对‘恩公’的一双儿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招待得十分殷勤有礼。

这一段经过之中,夹杂了当年在苗疆蛮荒发生的事,使得这个故事的时空交错,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十分复杂,也很引人入胜,因为在那时候,发生在边远蛮荒、的一些事,远离文明社会,令人匪夷所思,难以想像——比紫金藤这种罕见的怪植物更要怪得多。

殷大德的银行,在本城也有分行,而且规模相当大,在那年头,就有了一幢属于银行的大厦。白素兄妹先通过电话联络——电话才打着的时候,根本找不到殷行长,只是在秘书处留下了话。可是半小时之后,殷大德就亲自打电话来了。

殷大德在电话中的声音,又是焦切,又是热烈,白素后来的形容是:听他讲话,像是可以看到他一面在抹着脑门上的汗珠。

白素兄妹表示想见他,“有一些事要请教”,殷大德表示无限欢迎,所以,三十分钟之后,他们已在银行大厦顶楼,殷大德的办公室中见面了。

一见面,也没有寒暄,殷大德便把手中的紫金藤杖双手奉上给白奇伟,十分诚恳:“公子若是喜欢,请笑纳。”

这一下,殷大德热切过了头,倒令得白奇伟发窘,因为那等于说,三天之前的夺杖行动,人家是认出了是他所做的了。

所以他脸发红,用力推了一下:“今天来,我们不是为这个。”

殷大德看来也是跑惯了三关六码头的,一下子就知道自己的行动,有点过火了,所以就立刻收了回来,只是一叠声地让坐。

白素兄妹留意到,坐定了之后,那位小个子从一扇门中,走了出来,一声不出,在殷大德的身后站着,看来他是殷大德的贴身保镖。

白素开门见山就问:“殷先生,你认识家父?”

殷大德见问,就长叹了一声:“令尊是何等样人物,我怎敢说认识?但他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断不会认错人。甚至你们兄妹两人,我也是见过的。”

两兄妹陡然之间,听得殷大德这样说,当真如同头顶之上,忽然炸响了一个焦雷一般。一时之间,只觉得全身发僵,头皮发麻,两人的反应一致,都伸出手来,指住了殷大德,可是目瞪口呆,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在这以前,他们也曾听一个父执说起曾在小时候见过他们——当时,白素是在襁褓之中,白奇伟大约两三岁,那是在文明世界。可是殷大德如今却说,在蛮荒的时候,就曾见过他们。

如果那么小,就在蛮荒,那么,两人和蛮荒,自然有脱不了的干系,两人想到这里,忽然又想到,在殷大德的心目中,自己根本是阳光土司的儿女,那不单和蛮荒有关,简直就是蛮荒野人。

两兄妹一时之间,作声不得,殷大德笑了起来,拍着白奇伟:“那时,你才会说一些话,也剃着三撮毛的头发,和现在虽然不同,但是轮廓还在,那是走不了的。”

白素咽了一下口水:“那我……多大?”

殷大德笑了起来:“什么多大,才出世两天。”

白素和白奇伟两人不由自主,各自发出一下呻吟声来,面色了白——他们的这种情形,看在殷大德的眼中,自然大是奇讶,连声问:“两位怎么了?”

白奇伟和白素互望了一眼,都知道,若是要别人讲出实情来,自己就先不能向别人隐瞒什么。所以白素道:“殷先生,实不相瞒,家父一直提都不肯提有关我们母亲的事。我们明查暗访,完全不能获得丝毫线索,只知道家父曾有四川之行,三年之后回来,已多了我们兄妹两人。”

殷大德听到这里,也肃然动容,大声道:“我说我不会认错人,是不是?他明明就是阳光土司,是我的救命恩人,可是他为什么不肯认?”

白素兄妹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个问题,他们自然不会有答案,但是他们隐约也有了一点概念,事情多半和自身母亲的秘密有关,也就是说,他们找到殷大德,算是找对人了。

他们一齐摇头:“请你告诉我们,那时,你必然曾见过我们的母亲。”

殷大德却摇头:“不,我未曾见过令堂。”

白素叫了起来:“怎么会?你见过我,而我那时,出世才两天?”

殷大德站了起来,握着紫金藤杖,来回走了几步,又向那小个子作了一个手势,小个子动作极快,一下子就斟了三杯酒,分别送给三人,神态十分恭敬。他用来给白素兄妹的杯子是普通的瓷杯,给殷大德的是一支看来黑黝黝的碗,也看不清是什么所制,也说不定又是什么罕有的宝物。而酒,是从一个很古旧的粗竹筒中倒出来的,那和极现代化的陈设不是很配合。白素细心,看到那小个子在斟完了酒之后,对竹筒边上的几滴酒,用手指沾了,放进口中吮着手指,而他的眼光,一直盯着杯中的酒看,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而那种酒,也确然芬香扑鼻。

尽管这时白素自己心乱如麻,可是也注意到了这些细节,所以,当殷大德举起杯来,向他们祝酒之际,她向那小个子一指:“何不请这位也来一杯?”

殷大德听了,先是一怔,然后笑了起来:“他想这一天,可想了很久了。”说着,他向那小个子说了一句话,小个子才一听,一脸充满了不相信的神情,眼睛急速地眨着,但随即发出了一下低呼,先一转身,来到了白素的面前,向白素行了一个相当古怪的礼,接着,又向白奇伟行了一礼,这才再向殷大德行礼,走过去,老实不客气,倒了满满一大杯,走到一角落,蹲了下来,捧着杯,慢慢喝着,向白素望来之时,仍然一脸的感激之色。

殷大德笑道:“这个,是苗人特酿的,我和苗疆一直有联系,这种酒,用一种稀有的果子酿制,十分难得,每年我也只有一竹筒。他是倮倮人,知道这种酒强壮筋骨,大有好处,所以这时满心欢喜。”

白奇伟趁机道:“这位好俊的身手,几天前我曾领教过,他是——”

白奇伟这时只此一问,不但可以把自己日前的行为揭过去,再提起也不会很尴尬,而且也可以打听一下那小个子的来历,实是一举两得

不过殷大德摇头;“他是什么来历,我也不知道,他跟我多年,是我那次死里逃生之后不久,也是一个土司,推荐给我的,他忠心无比,只是……”

他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并没有再说下去,想是那小个子有什么缺点,他不想说了。

白素喝了一口酒,只觉得异香满口,十分舒畅,白奇伟又道:“当时的情形——”

殷大德双手捧着酒碗,缓缓转动着,望着金黄色的酒,道:“当时,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虽然是蛮荒边远之地,也受到了天下大乱的影响,一方面势如破竹,节节取胜,另一方面,兵败如山倒,有阵前弃械投降,倒戈相向的,有带了败兵,四处流窜的,败象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唉,真是气数。”

白素兄妹两人,想不到他会从“天下大乱”说起,不约而同,一起咳了一声,以示抗议。

殷大德道:“我的遭遇,以及我能和阳光土司见面,和时局变易,兵荒马乱,大有关系,两位请听我的从头说起,稍安毋躁。”

白素兄妹感到有点不好意思,自然只有连声答应。

殷大德又沉默了片刻,才道:“令尊曾问我,在云南营商,是不是和‘土’有关,确然,我那时的商务,就是以烟土为主。”

关于那时候,烟土(鸦片)的贩卖情形,白素兄妹倒知之甚详,自然都是从小听父亲和父执辈说起的。云南出上好的鸦片,称为“云土”,不但经由向东的贩毒路线,运到外国去,也经由向西的路线,运到中原来。

长期以来,由于贩卖鸦片的利润太深厚,人人眼红,所以一直控制在有势力者的手中,帮会、官吏、军队等等的强势,结合起来。当然也少不了有利害冲突时,要浴血争夺

所以,一个人若能以鸦片为商务,那么,其人的身份,必然十分复杂了。殷大德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抹了一下:“我由于和一个国家的皇族,十分稔熟,所以专替他们贩卖,江湖上知道这个关系,所以都给我几分薄面。”

兄妹两人都一样的态度,十分淡然置之,并不大惊小怪,以免主人难堪。

殷大德又道:“那一次,我带了三个伙计,六匹健马,带的是三百斤上好的熟土,准备运出国境去。虽然一直以来,各处关节打通,都没有什么岔子,可是一切总还是小心为上,按照惯例,晚上搭营过夜之前,由带队的把货物,找一个隐蔽之处,妥为收藏。”

由于鸦片等于是黄澄澄的金子,白花花的银子,所以在贩运途中,沿途遭了抢夺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下手抢夺的,自然都是穷凶极恶的作奸犯科之徒,为了不暴露身份,也为了不被失了货物的人寻仇,所以下手十分残忍,不但越货,而且杀人,不但杀人,而且绝不留一个活口。

贩运鸦片的马队,一上了路,就等于把自己的性命在作赌注,当然,他们也有保护自己的法子,例如配备精良的武器,重金聘用亡命之徒来作保镖,等等。

劫匪若是在白天下手,双方若是势均力敌,自然不免有一场恶斗,若是强弱悬殊,那自然是弱肉强食,在蛮荒的穷山恶水之间,哪里还有什么公理天道可言?

而到了晚上,要应付劫匪,就加倍困难,贩货者在明,抢劫者在暗,防不胜防,说不定什么时候,劫匪自黑暗之中,扑了出来,先下手为强,把人全都杀了,抢了货物远走高飞,就算派人放哨站岗,也一样作用不大。

所以贩货者想出了一个办法,入黑扎营之前,由带队者一个人,把货收藏在隐蔽之处——蛮荒的山岭,山势险峻,山洞又多又深,又十分曲折,原始林木参天,草丛又高又密,隐蔽之处十分多,而所带的货,一般也不过两三百斤,要藏起来,十分容易,而要找,却又困难之至。

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劫匪一现身,若是把人全打死了再说,十之八九,找不到货物何在,只是白白杀了人,得不到好处。所以久而久之,劫匪也就不敢一上来就赶尽杀绝。

在这样的情形下,劫匪一出现,双方自然决斗,若是匪方胜了,那情形就十分惨烈,必然要拷问出鸦片所收藏的地点来。

杀人不眨眼的匪徒,为了要知道鸦片的下落,什么样的手段用不出来?人类相残的本领,在所有生物之上,斩手断足,挖眼去鼻,还是最轻的,开膛破肚,活剥人皮,是匪徒在得不到货物之后,恼怒之余的报复行为。

如何可以在被匪徒逼供之余,咬紧牙关,坚不吐实,那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来,鸦片再值钱,也比不上人命,在人命和鸦片之间,应该选择人命才是。

可是贩运鸦片的人,却另有想法,他们认为,若是劫匪容易得手,只有使劫匪越来越多,而且,说出了货物的所在,也难免一死,所以一定要硬挺过去。

但人毕竟是血肉之躯,酷刑接二连三,总有受不住痛楚而崩溃的时候,所以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来——收藏货物的是领队,一旦遇到劫匪出现,并且占了上风之后,都另有早已雇定的,极硬的汉子,出来自认是领队,承受匪徒的酷刑。由于这个人根本不知道货物藏在什么地方,自然不论怎样拷问,也问不出实在来,而在匪徒拷问的过程之中,事情就有出现转机的可能,或是有人经过,或是有后援队来到,那就可以得保不失了。

这些,都成了鸦片贩运者的成规,匪徒除非真有内应,能认出谁是领队来,也无法可施。

殷大德那一次,带了三百斤上好的熟土,出发的第二天晚上,就遇上了一队败兵,领兵的,居然是一个上校团长,败兵约有一百人之众。

像殷大德这样,在江湖上十分吃得开的人物,黑道上的匪徒,不会去碰他,就算碰上了,殷大德自然也有法子化得开,可是遇上了败兵,那就有理说不清了。

殷大德才牵了三匹马,藏好了鸦片回到扎营地,就看到上百人,有二三十人,端着枪,围住了三个伙伴,对方人多,三个伙伴看来连抵抗的机会也没有,就被反手绑在三株大树之上。

殷大德一现身,看出情形不妙,想要逃走,哪里能够

上校团长走过来,一挺冲锋枪抵在殷大德的腰眼上,那上校团长的身形甚高,简直如同凶神恶煞一样。

而且,上校的一只左臂,还用绷带吊着,绷带之上,全是血污,可见他非但受过伤,而且,伤得还不轻。

殷大德一看到这种情形,心中就知道不妙,因为败兵还容易应付,最难应付的是伤兵。伤兵在战场上死里逃生,也就变得格外凶狠,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了。

殷大德把遇到了那一队伤兵之后的情形,说得相当详细,白素兄妹到后来,实在忍不住,几番催促,殷大德才算转入了正题。

殷大德和那队败兵打交道的经过,若是详细转述,当真是惊心动魄之极,单是写他的三个伙伴,如何在上校团长的命令下,被逐步处死的情形,已经在一切人所能想像的残酷之上。

上校团长在殷大德的面前,用尽了残酷无比的方法,处死了那三个被绑在树上的伙伴,目的就是要殷大德说出货物所藏的地方来。

殷大德自述他自己目睹了那么凶残的杀人方法之后,整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在何处,若不是自知讲了是死,不讲也是死,有那么一点反正是死的信念在支撑着,早已整个人变成一滩烂泥了。

在对付了他的伙伴之后,就轮到殷大德了,先上来一个士兵,用剃刀,将他的头发,齐中间剃去一绺,宽约三指,剃得精光。

殷大德也是跑惯了江湖的人,头发一剃光,他就嚎叫起来:“长官,是……要……剥……剥……剥……”

他的舌头不听使唤,僵住了,在那个“剥”字之后,再也接不出其它的声音来。

上校团长狠狠地道:“对了。照说,用烧滚了的水,把你头上那些毛烫下来,更省事得多,要不要?”

殷大德全身,像是筛糠一样地抖,他刚才目睹一个伙伴的双手双脚,被放在滚水中煮熟的惨状,这时,他还能说得出什么话来?

上校团长向那手执剃刀的士兵一挥手,士兵就用锋利的剃刀,在殷大德的头皮之上,自前额到后颈,一刀划出了一道血痕来,并不是很深,只划破了头皮。

头上的皮肤,本来就是绷紧了的,所以一刀划开之后,自然而然,裂口处向上翻卷,鲜血淋漓,顺着头脸,流了下来。

殷大德在这时,惨叫了起来:“我……要是说了……怎样?”

上校团长倒也老实,扬了扬手中的枪:“给你一个痛快,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殷大德存着万一的希望哀求:“我叫殷大德,我很有钱,我给你很多钱,你们可以越过国界去,安身立命,我给你们很多钱。”

他这一番话,自然不是一口气说出来的,而是断断续续,大约拖延了两三分钟时间,而就在这段时间中,救星到了。

山角一边,转出了一小队人来,当前一人,步履稳健,身形高大,气势慑人,双目有神,才一转过山角,就看到了眼前的情景:一队穷凶极恶的败兵,三个已不成人形的死人,和一个还活着,被绑在树上,血流披面的人。

那为首的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石绽春雷,陡然大喝一声:“住手!”

他一面喝,一面加快脚步,大踏步向前走来。白素兄妹一听得殷大德说到这里,就知道,那应该是自己父亲到了。

两人互望一眼,心中都在想:那时,自己在什么地方呢?

那人威风凛凛,一下陡喝,竟在山崖之中,引起了回声

有云“先声夺人”,那人的气势,先叫人感到来人非同小可。他身形很快,一下子已到了上校团长的面前,只见他赤手空拳,挺身而立,向上校团长,怒目而视。上校团长仍然凶神恶煞一样,可是不知怎地,和那人一比,气势低了不止一截。

那人又喝到:“两阵交锋时,要是有这样手段,也不会落败了。”上校团长想发怒,而且真是极怒,可是面对着那人,硬是发不出怒来,只是空自把一张满面横肉的凶脸,憋得通红,额旁的青筋暴绽。

就在这时,败兵之中,有好几十人一起叫了起来:“阳光土司。”

几十个人突然发喊,声势也颇惊人,那被称作阳光土司的汉子,略抬了抬头,看到发声叫喊的人,都同时在向他行礼,有的拱手,有的鞠躬,有的行的是苗人的礼节,他也向各人点了点头,众人都看到他虽然威风凛凛,可是神情眉宇之间,却又像是有着极大的悲痛一样。

败兵都是当地的部队,对苗疆中的事,都很熟悉,一下子有人认出了那汉子的身份来,也不足为奇,因为“阳光土司”在方圆千里的苗疆蛮荒之中,是一个大名鼎鼎、响当当的人物。

这时,认出他的人叫出了他的名字,其余没有认出他的人,也听过阳光土司的大名,而有两个人,心情绝不相同,一个是殷大德,他已经一只脚踏进鬼门关了,居然在这时候,阳光土司出现了。阳光土司处事公正、行侠仗义的种种传言,他是早已听说了的,阳光土司出现的场合,自然也不会再容败兵行凶。

所以殷大德也没有去想,阳光土司一个人如何对付一大队败兵,他只是感到自己有救了,大叫两声:“救命。救命。”

他一叫,头上被割开的头皮,重又裂开了些,再有鲜血涌出来,自头顶涌出的鲜血,浓稠无比,令得殷大德看来,更是可怖。

另一个,是那上校团长,上校团长能在这一地区带兵,当然不会孤陋寡闻,他也一样听过“阳光土司”的大名,知道自己会有麻烦

本来,了和阳光土司对面而立,气势就大大不如,这时,一听到了阳光土司的大名,身子又缩了一缩,自然更显得落了下风。但这个军官,本来就是土匪出身,又当了十多年的兵油子,凶残无比,十分有狠劲,他转念一想,自己有一百多人,怕对方一个作甚?

所以他陡然一提气,叫了起来:“管你是阳光是月亮,大伙一起上。”

他在叫“大伙一起上”的时候,自己反倒退了一步,他估计有几十个人冲上去,虽然在传说之中,阳光土司可以以一敌百,总也有一阵子耽搁,自己就可以从容行事了。

谁知道他叫大伙上,那一百来人,个个如同脚下生了根一样,钉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竟然没有一个人,听他这个军官的命令。

团长一看到这等情形,心知不妙,可是又不能就此退却,想要再大喝一声,恰好和阳光土司的目光接触,阳光土司目光如炬,慑人之至,他一张口,没有叫出声,想扬起手中的冲锋枪来,已然慢了一步,眼前一花,阳光土司已到了他的面前,一抬脚,踢在他的手腕之上,把他手中的冲锋枪,踢得直飞向半空。

殷大德在向白素兄妹说到这一段经历之际,手舞足蹈,兴奋之极,他道:“令尊——对不起,我认定了令尊就是阳光土司——的行动之快,当真比豹子更甚。那时我血流满面,视线模糊,可是我还是拚命睁大了眼看。令尊一下子到了上校的身前,一起脚,就踢飞了他手中的枪,立时转身,一肘撞出,就撞中了那厮的胸口,那厮连声都未出,整个人就像纸扎的一样,飞了起来,跌出之后,已经出了悬崖,这才听得他的惨叫声,自万丈深渊之下,悠悠传了上来。”

殷大德一口气说着当时的情形,当然十分精彩,可是白素兄妹,却是脸色惨白,身子在不由自主发着抖。殷大德看了,不禁一呆,因为白素兄妹的反应,也未免太强烈了一些。

他又哪里知道其中的缘故。

原来殷大德如实形容阳光土司如何一招两式,就解决了那个上校团长,白素兄妹一听,就知道那是自己父亲在武学上的绝学之一,那一招唤作“虎跃龙腾”,一跃,一脚,转身一肘,当者无救。

阳光土司竟然能使出这一招来,那他不是自己的父亲,还会是什么人?

可是父亲又矢口否认,这使兄妹两人知道,其中必然有十分隐秘的秘密在。

兄妹两人连喝了几口酒,并没有把这一点向殷大德说出来,殷大德就继续说当时发生的事。

阳光土司一招之间,就解决了上校团长,败兵之中,不少人也精通武术,不禁齐声叫起好来,更有一大半人,动作一致,一起跪了下来,手中持武器的,也都远远抛了开去,口中不断叫着:“阳光土司!阳光土司!”

这等于是所有的人,都向阳光土司投降了。

阳光土司高举双手,令各人静下来,又喝道:“起身,还不放人。”

当然立即有人把殷大德的绑松了,死里逃生的殷大德,身子先是软在地上,但还是努力挣了起来,直挺挺地跪着,在他要叩下头去的时候,阳光土司一把把他抓了起来:“和你商量一件事。”

殷大德站直了身子,声音激动得发哑:“恩公你怎么说怎么好。”

白老大脸色严峻,先不望他,望向那些败兵,现出了一种十分深切的悲痛,陡然长叹一声,显出他的心胸之中,有无限的郁结。

(根据上下文,此处似不应用“白老大”之名,而应沿用“阳光土司”之名)

当他望向那些败兵之时,所有人,个个都和他目光接触,也都看出,阳光土司虽然神威凛凛,可是心中实在有着说不出的悲苦。

这些人,虽然行为乖张,绝无现代的道德标准,可是其中也不乏血性汉子,义烈之士,江湖草莽之中,原是什么人都有,而且行事也绝无准则,当时,就有不少人看出,这个威名赫赫的阳光土司,自己本身可能有着极度的悲哀

所以,那些人一起又叫了起来:“阳光土司。”

这一声叫唤的意思,阳光土司自然明白,他也知道,自己的心事,瞒不过人,这些人的意思,是说他如果要帮助,那么,刚才出声的人,就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刹那之间,他现出激动的神情来,豪意顿生,一声长啸,竟震得栖息在林中的飞鸟,扑喇喇飞出了一大群来。他朗声道:“多谢各位好意。”

拒绝了各人的好意,立时又转身对殷大德道:“你带了多少货?”

殷大德半秒也没有耽搁:“三百斤,全是最好的,本来准备给那边的皇族带去的。”

殷大德在说的时候,向南指了一指。

阳光土司点了点头,向那群败兵一摆手:“这些弟兄吃了败仗,无以为生,你把那三百斤土拿出来,给他们分了吧。”

本来,败兵丛之中,一听到殷大德竟然有三百斤好土之多,都在交头接耳。上好的云土极贵,殷大德又说是给皇族送去的,自然更非同小可,三百斤好土的价值,抵得上三千两黄金,所以个个都在交头接耳。

而陡然之间,却又听得阳光土司作了这样的提议,人人都屏气静息,一声不发,要看殷大德如何回答。

殷大德也是走惯江湖的,应声便道:“好。”

在一众败兵还没有回过气来时,阳光土司已朗声道:“不论官兵,人人均分,有争多论少的,最好以后别叫我遇上。”

百来人一起轰然答应,显是再也不敢有人违背阳光土司的话。

阳光土司向殷大德道:“我有事赶路,你把土取出来,分了吧,要不,由你带着他们过国境去,交了货,收了钱,分钱也是一样。”

败兵之中,有人有见识的,立即叫:“愿意过国界去分钱。”

殷大德不但死里逃生,反倒等于多了一队百来人的护卫,真叫他感慨世事变化之剧。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阳光土司不是一个人,是有一小队人跟了来的。

殷大德这时,已完全定过神来,而且,他的地位,也和一刻之前大不相同了,早已有人过来,替他抹干净了头脸之上的血污,也在头皮上涂上了金创药——云南的白药,举世闻名,这些败兵身上多的是,只是被剃去的头发,不能在立时三刻就长出来。

他看到,跟着阳光土司的那一队人,六男二女,全是一式的倮倮头,三撮毛,只不过女的头上,那三撮头发长得多,且还有银饰。

六个壮男,有四个抬着两个软兜,软兜之上,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孩子约莫两岁大,头发也剃成了三撮,另一个女婴,却是一头的乌发,显是才出世,眼睛还紧闭着。

敢在这种蛮荒之地,带着小孩子赶夜路的,只怕也只有阳光土司一人了。

殷大德这时,感恩莫名,一见这等情形,忙道:“恩公,走夜路大人还好,小孩子难以提防,蛇虫鼠蚁多,我这里有一小截紫金藤,您先带好给孩子防身。”

阳光土司沉声道:“多谢了,两个孩子身上都有,我要赶路了,再见了。”

殷大德还想说些感激的话,可是阳光土司一挥手,已大踏步向前走去,那一队人,也跟在后面,一下子就转过了弯角,只见火把的光影乱晃,再隔一会,就连火光也看不到了。

有了阳光土司的吩咐,殷大德自然再也没有风险,一切都照阳光土司的吩咐办事,一帆风顺了。

殷大德讲到这里,略停了一顿,白素忙道:“不对,你根本没有向……阳光土司提及我们,怎知我那时,出世才两天大?”

殷大德笑:“倮倮人的规矩,不论男女,出世三天之内,一定要把头发剃成三撮,你那时一头乌发,又不像是第一天出世,所以我说你出世才两天。”

白素兄妹,这时已经目瞪口呆,白奇伟又问:“这……阳光土司究竟有什么神通,令得人人敬服?他若不是当地土人,又如何当得上土司?”

殷大德道:“我在九死一生之中,蒙他打救,自然对他留上了意,曾经搜集了不少有关他的资料,可以对你们说说。”

白素却又道:“等一等,你说那队人之中,有两个倮倮女人……会不会……其中有我们的母亲在内?”白素由于心情缭乱,讲到这里时,连声音都变了。

殷大德听了,“啊”的一声:“原来你们真的什么也不知道。阳光土司的妻子,是倮倮族的烈火女,怎么会是那两个普通的倮倮女人。那两个,身体壮健,我看是哺育你们的奶妈。”

白素兄妹还是讶异莫名:“什么叫倮倮族的烈火女?”白素对我说起这段经过的时候,历时颇长,而且,有时中间还隔了相当长的时间,有时白奇伟也在。

当她讲到她问殷大德,什么叫做“烈火女”之际,她停了一停,不说殷大德如何回答,却向我望来。我知道,由于我刚才向她解释了“阳光土司”和“三撮毛”,所以她在考我,是不是知道什么是倮倮族的烈火女。

这下子,倒真的把我问住了。

这“烈火女”一词,我真是闻所未闻。不过,我也不觉得那有什么不对,因为倮倮族聚居的地区,全是荒山野岭的蛮荒之地,交通不便,与文明世界,几乎是完全隔绝的,在那里有什么事发生,外面的世界,根本不可能知道。

在那种环境之中,倮倮人完全照他们自己祖传的方式生活,与毒蛇猛兽,虫蚁爬虫为伍,他们的生命价值,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也就和其他的生命,没有什么分别。世上需要了解,需要学习的事情那么多,我不知道什么是倮倮族的烈火女,自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所以我立时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是一个名衔?一种身份?”

那时,白奇伟也在,他眉心打结:“先是殷大德和那小个子告诉我们,什么叫烈火女,由于他说得十分怪诞,我们不相信,又曾多方面去打听,去问对蛮荒苗疆情形熟悉的人,被问的人,除非是根本不知什么叫烈火女,凡是知道的,说法都是一样,其中有一个,甚至说他亲眼看到过倮倮族产生烈火女的怪异情景,和那小个子说的一样。”

听得白奇伟这样说,我知道事情一定怪异莫名,不禁心痒难熬,忙道:“先说说,究竟什么叫烈火女。”

白素知道我心急:“烈火女的情形,相当复杂,但是最简单的说法,就是身体会冒出火焰来的女子。”

白素所作的“最简单的说法”,却听得我一点也不明白,不知那是什么意思。

看到我疑惑的神情,白奇伟拍着胸口:“你说得不清楚,我来说。倮倮人的人数不算少,散居在各地,是苗疆中十分团结一群,他们有的在湘西,有的在云南,相隔千里,可是语言都大致相同,而且,他们相互之间,一直都有着定期信使的联系。这是一项十分好的制度,使得为数接近十万的倮倮人,十分团结,其他的民族,等闲不敢和他们作对,所以倮倮人的聚居地区,平安丰盛,可称是世外桃源。”

白奇伟的解说,虽然没有一下子说明“烈火女”是什么,但是比起白素无头无脑的话来,要容易理解得多。我知道事情一定相当复杂,心急不来,所以也耐着性子听白素W的叙述。

在他略顿了一顿之后,我问了一句:“有关这一点,都是白老大告诉你的?”

白奇伟闷哼了一声:“当然不是。一大半是殷大德说的,还有一些,是我们千方百计问出来的。”

白素也苦笑:“在见了殷大德之后,回来,有一天,我们试探着问爹,问他知不知道倮倮人的详情,他一听,面色难看之极,闷哼一声,厉声道:‘不知道。’那时,恰好又是在小书房之中,我们看他面色之差,生怕上次血溅小书房的事再来一次,那就糟之极矣,所以也就不敢问下去了。”这一点,我倒可以理解的,因为白老大有心隐瞒,以他的老谋深算,自然有很多方法,可以不说出真相来。

我道:“你们在殷大德处所得的资料也够多了,他甚至知道阳光土司的妻子是烈火女。”

白奇伟道:“殷大德说,当他被爹……被阳光土司救下来的时候,他对阳光土司的一切,所知不多,知道的那些,全是他后来搜集来的讯息,他在那一带十分吃得开,阳光土司又是人所皆知的大人物,要打听,自然不是难事。只不过,由于阳光土司不但出名,而且奇行甚多,是一个传奇人物,凡是这样的人物,自然有一些不尽不实的故事,编在他身上的……”

我同意:“自然是,好了,先弄清楚什么是倮倮族的烈火女。”

我忍到了这时候,才问出了这个问题来,实在是到了极限了,白素了解我的心情,所以她向我望来,伸过手来,给我握着。

白奇伟苦笑:“我需逐步说,不然,就是妹妹的说法。”

白素的说法我已听过,听了之后并不明白,所以只好耐着性子听白奇伟逐步说。

白奇伟吸了一口气:“散居在各处的倮倮人,平时不断有信来往的主要原因,除了一般性质的联络之外,还有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维持他们三年一度举行的烈火女诞生大聚会。”我望着他,为了快一点知道什么是“烈火女”,我决定不再插问,以免浪费时间。白奇伟也说得十分快速。

白奇伟的叙述,一半是来自他们那次见殷大德的时候,殷大德提供的资料,再加上在后来,又向别人询问的所得,但是主要的,还是来自殷大德处。因为在当时,殷大德一说到有不明白处,就叫那个小个子过来问。

那小个子捧着一碗酒,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神情欣喜莫名,他剃着“三撮毛”的发式,是倮倮人,殷大德还介绍说他的地位相当高,是一个有几千人大族中的巫师。苗疆各族之中,巫蛊盛行,巫师和蛊师的地位,往往比族长更高。

至于那小个子的一身武功是怎么来的,殷大德也不知道,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当时,白奇伟兄妹,自然也没有空追问。

那小个子是倮倮人,自然对于倮倮人的风俗习惯,再熟悉也没有。出自他口中的那个三年一度的大聚会,经过殷大德的翻译之后,正式的名称相当长,是:“天降烈火女给倮倮人的大聚会”。

大聚会的人数不限,可以来参加的,都会来,这“烈火女的产生”,当然有着极浓厚的宗教色彩,所以可以想像,参加这种聚会,对倮倮人来说,是和回教徒一生都希望有一次麦加朝圣,是差不多的。所以当小个子说他曾参加过三次这样的聚会之际,在他的脸上,黑里透红,有着极兴奋自傲的神情。

每次参加这样的聚会的倮倮人,人数都超过三万以上,所以堪称是三年一度,苗疆的大盛事。日期是固定的,每年的三月初一到三月十五,地点也是固定的,是一个山壑之上的大石坪,那大石坪在一座危崖之上,足可以容纳四万人,而不见拥挤,是大自然的奇迹。

会期虽然是在三月初一开始,但有的倮倮人住得远,交通又不方便,除了靠双手双脚,翻山越岭之外,一点别的办法也没有,所以自然要提早出发,有早到了半年之前就出发的,沿途几百里的途程,经过之处,自然不免要提及这个聚会。

聚会虽然有宗教的目的,而且,奇诞之至,不可思议,但是倮倮人生性坦率,并不瞒人,也不禁止其他各族人参加观看,只是若不是倮倮人,不能踏足那个石坪,必须在那个大石坪周围的山峰上远观,然而虽然是远观,到了最后一天,奇事发生的时候,由于是三月十五,皓月当空,明鉴秋毫,在石坪上发生的一切,还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

各族都知道倮倮人有这样的聚会,也知道在聚会中会产生烈火女,而且产生的过程,十分怪异,所以闻风而来,临场观看的,每次也有上万人,而尤以各族的青年男子为多,有的,甚至是不远百里,一早就跟了来的。

原因是三年一度的聚会,倮倮人有一个十分奇特的规矩,其他人,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唯独在那一年,年届十五岁的少女,都非参加不可。

每年聚集在这大石坪上,十五岁的少女,数以千计,这个年纪的少女,自然个个明眸皓齿,美丽动人,而又活泼爽朗,自然吸引青年男子。虽然苗疆各族之间,极少异族通婚的现象,但是年轻男女之间,单是调笑追逐,打情骂俏一番,也就乐在其中了。

当白奇伟说到这里的时候,我总算明白了一点:所谓烈火女,必然是在参加聚会的那些十五岁少女之中所产生的。

但是如何产生,我还是不知道。

这时,紧靠着我的白素,在我身边叹了一声:“过程很残忍,听得我全身发抖。”

我向她扬了扬眉,一时之间,也无法领会她所说的话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