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向客户出租汽车并同时提供驾驶员的服务不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应当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适用税率11%。
3、按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
4、如果合同约定将汽车租给承租人,并提供驾驶员,且仅收取租金,驾驶员服务免费的,实质上驾驶员提供的服务是含在租金中的,我们认为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增值税,税率11%。
但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的税率不同,且有形动产租赁税率高于交通运输业,故我们不建议签订驾驶员服务免费的租车合同,以规避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政策依据: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
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三、部分现代服务业
(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您好专家:我公司取得对方以物抵债的资产,资产评估价500万,原拍卖两次都漏拍了,后来通过法院判决,我公司以450万取得资产,现在在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税局要求我们按450万计算交纳营业税及附加,按核定征收率计算土增税。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