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节约型社会:政府主导,多手段并用,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摘要】:进入世纪以来,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开始,我国的经济规模一步扩大,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全面加速,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变得越来越大。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陆续提出相关规划和建设目标。2004年初,中国政府正式提出要“构建节约型社会”。2005年《中共中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政府作为构建节约型社会的主导,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工程手段、技术手段、经济手段等,构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经济政策,加强政府在资源环境领域的公共管理职能,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即使完全市场国家也不例外。我国大量存在的资源浪费严重、产业结构趋同、增长方式粗放、低水重复建设等问题,与现行财税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不完善很大关系。因此,需要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市场行为,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生产模式与消费模式。在政府的一系列重大文件中再三提到了通过完善现有财政税收制度支持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也说明税收应当能够发挥其重要的杠杆作用和调节功能,这也是本文写作出发点。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难点创新点和研究方法,为下文的展开作了一定的铺垫。第二部分阐述了节约型社会的相关理论内容,介绍了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内涵与意义、历史与现状、思路与目标,并提出了相应的支撑体系第三部分致力于从理论角度来分析了税收调节的杠杆原理,重点阐述了税收对构建节约型社会的作用机理,为税收手段介入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第四部分对国外建设节约型社会税收政策行了比较分析,归结出其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第五部分是文章的重点,在对我国现有相关税收政策的介绍与评价基础上,系统设计了我国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税收体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前的研究主要关注于循环经济,绿色税收、生态税收或是单一税种,缺少对节约型社会整体的税收支持研究,本文试图从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研究税收对节约型社会的支持作用。还有当前的一些研究缺乏对经济原理的分析来解释税收的政策效应,更多的是立足于现实分析,解释的力度不够。本文通过对税收调节功能的原理分析,说明了税收对于一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发展道路的转变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后文的政策建议提供了必要的铺垫。文章不足之处在于,由于数据的收集困难,本文在论述税收支持对构建节约型社会的作用与效应时缺乏计量模型分析,而且对税收调节的长效机制没有深入阐述,还有待日后的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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