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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集体可能是群氓产生土壤只有保持自身克制才能避免对法律底线的突破。

一、只有祸才能让暴走遵守交通规则

暴走团在机动车道晨练 出租车冲入人群致一死两伤

广场老人拳打篮球少年后,近日某暴走团也上演了一出“大事件”。

7月8日早晨山东临沂一女出租车司机因操作不当开车冲进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

冲撞现场很惨烈。

出租车从队伍尾部直冲而来一人被高高撞起,另外几个人倒在了地上,原本整齐的队伍被冲得七零八散。

有人掩面哭泣,司机在报警,现场一片混乱。

一死两伤,想必多年以后这次事故的亲历者一定不会忘记这个发生惨烈事件的早晨,因为教训足够沉

司机被刑拘,几个家庭毁了,这是一出悲剧无疑。

但多数网友认可事实是,如果不是暴走团先违规上机动车道,出租车也不会撞上他们,“司机很冤枉,暴走团是活该”。

但朴素的道德感并不能代替专业的法律判断。法律专家说了,司机被以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意味公安机关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至少应负主要责任,当然,暴走团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先,也不可卸责。

肇事司机称自己大意了”是否属实,我们不好判断,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但暴走团队形齐整地霸占机动车道,就是显而易见的不讲规则

据说暴走运动也是舶来品。

它滥觞于美国,风靡于欧美,后来流行于日韩,近些年也终于成功收割了平日孤独寂寞中国大爷大妈。但与欧美暴走族相比,大爷大妈们除了将山路选为暴走路线,还把机动车道囊括进了自己的地盘。他们组织俱乐部,有统一的旗帜和口号,在晨曦中,在烈日下,就声势浩大地出发了。

这些暴走团成员,他们在家时候,可能是和蔼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但当他们走上机动车道上时,他们就成了“坏老人的典型”。

规则在他们身上真的只是选择适用

苛责有时候确实没用,因为很多老年人,生活经验过时,规则意识时代脱节,尤其是一旦进入集体生活中,一下子找到了归属感,有了集体的庇护,规则就彻底牺牲掉了。嘹亮的口号,整齐的步伐,伴着晨曦或夕阳,他们找到属于他们的荣光。

但规则就是规则,它适用于任何一个人,不会因为年龄大小、生活经验不同而有什么变化有些老年人一辈子养成的思维习惯可能难以改变,但法律与血会教育他们。

不要以为身在集体,就可以无所顾忌了。

反而每个人一定要具备一旦身在集体中就更要有规则意识的觉悟。因为集体很可能是群氓产生的土壤,只有保持自身的克制,才能避免对法律底线的突破。

当然,联想到广场舞的尴尬,很多暴走团之所以走上机动车道,可能是因为公共活动场地不足:当欧美的暴走团可以在广阔天地享受速度与激情时,我们的大爷大妈只能冒着生命危险在机动车道上高唱《夕阳红》。

这固然是个问题,但与遵守规则也并不冲突。

永远都不要找理由为自己不遵守规则开脱。

在机动车道上暴走的大爷大妈担不起那么多“活该”,“该死”,但在血的教训面前,他们也应该为自己打起安全的算盘,毕竟,谁的生命都经不起一场然而来的车祸

二、暴走天团被撞死活该?不要把生命寄托于别人

对于一个法制国家,遵守规则就是尊重自己的生命等权利,与之相反的是,对于一个并非完全法制的国家,既然不喜欢遵守规则,那么就请不要将自己的生命寄托于别人,自己不遵守规则,还寄托于别人来为自己的不遵守规则让位,基本上等于作死的状态。

1、不遵守规则,必然难逃规则的轮回

谁敢对占篮球场的广场舞表示不满

年轻人,于是年轻人被打了。

谁敢对占机动车道路的暴走团表示不满?

女司机,于是暴走的人一死两伤。

不遵守规则,在我们的国家其实常见的,但敢于去维护规则,叫停那些不守规则的人,除了不谙世事的年轻人,再有就是名气颇大的女司机了,用一个不太成熟观点来说:“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那么我们的执法机关哪去了

至少这件事上,不晓得……

但就此事而言,仅仅是惩罚闯入暴走天团的女司机,似乎是不会对此类事件起到警醒作用的,因为还有大部分倚老卖老的人活着,还有大部分“法不责众”的愚昧人活着,法律若不以违法和违反规则为判定依据,而放纵倚老卖老和“法不责众”观念的人,此类事件只会频频发生。

我们来看看,涉事的暴走天团的会长怎么说的:“虽然占用机动车道不对但是这件事情就是司机操作不当嘛,作为一个驾驶员,绝对不应该出现这种行为。”笔者从这名暴走天团的会长话语中,丝毫没有感觉到因其带领队伍不当所造成此次车祸的一丁点忏悔即便说占用机动车道不对也是避重就轻的说法,看到这里相信不少读者可以了解到一些可怕的事,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中国的传媒很多,笔者认为《新京报》是其中不错一家,《新京报》在6月15日就发布了《“暴走团”侵占快车道,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的报道,该报道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规定,行人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走。个人不可以,组团更不可以;青年人不可以,老年人也不可以。如果暴走团试图以人多势众、法不责众、年龄更大来为自己争取本不该有的“路权”,无疑是在挑战法律的尊严。”

同时该报道追责说:“令人纳闷的是,当地相关部门为什么时间不管不顾?这种默许、纵容的态度本身,不仅枉法,也传递给暴走团一个不好的信号,而愈发使其变本加厉。暴走团的大爷大妈们失去了“方向感”,与此不无关系。”

当然该报道除了对这类情况进行差评和斥责的同时,也没有忘了提醒机动车到上暴走的人们:“不管不顾暴走的老人们,你们想过没有,你们的一时痛快,我们真的很担心。”

新闻,作为一个社会的瞭望灯,《新京报》明显在这件事上起到了提前预警、提醒、告知以及问责的新闻责任,但还是发生了这样惨案不得不说,我们的社会很大程度上,比这类更让我们痛心疾首的事,还多得是。这还是新闻可以做到报道和提醒的,而那些不能做报道和提醒的事呢?

2、撞死活该论的前提是,有人以违法和破坏规则为美

而今配着不少网友们所说的:“撞死活该。”一部分人站出来为这些暴走的人说话了:“你们这些冷血的人,家里没老人吗?不知道被撞死的是自己的同胞吗?”这么说话的人,倒是以为自己在为那些被骂的暴走天团们找补,实际上是在为更多暴走天团的人继续作死营造舆论。本身暴走天团敢占用机动车道,就在于无视汽车的危险,无视自身生命的安全,而今还有人为他们鸣不平,也算是为作死贡献力量了吧?

我们每每骂起清王朝的时候,无不是说:“腐朽的清王朝,不懂得遵循世界发展的规律,一味的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最终导致我中华沦为列强奴役的对象,这样的清王朝不灭亡天理吗?”对于历史事件可以这么评论,对于暴走天团这类发生在我们现代会上的奇葩人、奇葩事实际上也可以如此评论。

个人不遵守规则,是因为这个社会处处充满了潜规则,因为处处充满了潜规则,以为连交通规则也是充满了潜规则,以至于将自己的生命拱手让于开车的司机,倒以为自己老大,开车的都是胆小的人,真遇到了这位同样奇葩的女司机,规则的重要性就显示了出来。如同所谓的反腐,没有严谨、执行力强的机制制约,倒以为真的是在反腐?那还要规则做什么?

同时在此,笔者再次郑重告知老年朋友们,诚如新京报所言:“老龄社会并不意味着单向的敬老、尊老,老年人健身暴走也应该恪守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任性,更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

不要以为自己年龄大,就可以破坏规则,要求别人必须服从自己,这样的专制思维,最终必将让这类老年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这是一个智识社会的必然结果,年轻人对我们的社会富有进步的责任,老年人对我们的社会则应该富有不允许倒退的责任,我们的国家才会是真正有朝气却又不轻佻的国家。

3、结语:

最后谈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也就是说,暴走团如果在未经许可,未经必要的交通管制情况下,擅自占用机动车道开展团体暴走行为,本身也是违法行为,活动的组织者应对受组织者尽到在先行为引起的注意义务。因其过错导致参与者人身受到伤害的,组织者也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这次车祸,执法机关不应该仅仅追溯肇事女司机的问题,还要严格执行对暴走天团的相关责任,违法不能再玩法不责众,法不则老的鬼把戏了,像那位胡言乱语的会长,以及参与机动车暴走的人,都应该受到相应的出发,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杜绝此类惨案的再次发生。

同时,也唯有如此,才能让“活该被撞”这样的看起来暴虐的评论消失,当一个人不遵守规则的时候,连生命都会被剥夺,更何况他人的几句骂词?当然,规则本身也应该执行到底,而不能因为人情、因为人为操纵而改变规则的执行。

这就又回到了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公民遵守自己监督下制定出来的法律和规则,是为公民。公民监督执行法律和规则的机构,是为公民。只有这样的公民,才能不做出逾越常识的事,才能认识到,我们真的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我们并不是一个国家里,不需要脑子的人。